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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的介入让以拆违名义拆迁破灭,终获赔偿

时间:2019-05-14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很多被拆迁人的房子已经住了几辈子人,可谁知遇到征地拆迁后,自己的房子竟然成了违建,早不违建,晚不违建,偏偏在拆迁时才是违建,很多人想不通,更为可气的是,不知什么部门的什么人,看也没看,直接说是违建,还有模有样的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并告知,如果自己不拆除,将依法拆除,就算被拆迁人反应,也都被告知自己的房子是违建,我相信还有很多朋友都遇到自己的房屋被认定违建的类似问题,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就以一个维权成功的案例简单向大家说明一下其中的维权小技巧。

 

张先生是四川南充市嘉陵区人,拥有一套自建房屋一套,实际面积为600多平,房证登记面积为320平,因为当地征用拆迁,张先生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因为安置房补偿的非常少,和现有房屋面积差距甚远,所以双方并没有达成协议,拆迁方为了让张先生尽快拆迁,开始逼签,手段也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张先生是一套自建楼房,所以以断水断电进行逼签,张先生也是第一次遭遇,也处于恐慌当中,好在张先生作出了正确判断,他认为征收行为是政府行为,如果自己再找政府辩论,只是徒劳,张先生选择法律,并找到了拆迁律师的帮助,经过律师的介入,发现征收方的程序并没有按法定程序进行已经违法,这只是其中的一个突破口,紧接着我们接受了委托,开始维权。

 

我们第一时间启动法律程序,针对拆迁方断水断电违法逼签行为查处申请和向当地政府申请征收项目的信息公开,在张先生及时咨询下,彻底瓦解了拆迁方的断水断电等逼签行为的实施,眼看第一步计划破灭,拆迁方开始利用手中的行政权,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理由为征收区内违建房屋认定,证件上登记的面积为320平,是不可否认的合法房屋,而通知书中将张先生所有房屋全部归为违建,并且限期拆除。

 

这无非是在打心理战,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同时告诉当事人,如果你不签字,你所有的房屋都会被当做违建拆掉,所有补偿都没有,这也是拆迁方惯用伎俩,但很管用,在我们以往的案件中,很多不懂法的当事人都顶不住压力,或者因为不知道怎么办妥协,在拆迁律师看来,这只是小把戏,不足为虑,同样是奋斗在拆迁第一线,对拆迁方的套路十分了解,拆迁律师整理相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证据确凿,但法院并没有撤销限期拆除通知书的相关请求。

 

没过多久,拆迁方更加肆无忌惮,以当事人在限期内没有自行拆除为名,对张先生的房屋进行强拆,面对这样的结局,当事人难免会有一些低落,也会有一些埋怨律师不能阻挡强拆的言语,对于当事人的态度我们给予理解并且进一步沟通,进行下一步维权工作,分别对拆迁方违法强拆提起复议,对法院判决提起上诉,最终局面得到转变,经过复议和诉讼产生的压力,拆迁方主动和张先生私下协商,补偿安置问题得到解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所以,被拆迁人应当明白,对违建的认定并非是随随便便,应当具有相关认定权限的部门,根据法定程序进行综合考虑后认定,并不是谁都可以说是违建,就算房屋确实属于违建的,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对违建的处理必须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如果被征收人碰见以拆违名义拆迁的,请及时咨询,否则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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