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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本级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10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谯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市本级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切实扭转处置"工作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局面,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市本级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属地管理
  (一)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对照处置工作任务清单,继续强化责任,牵头单位要落实到人,负责到底,主动和配合单位联系,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
  (二)市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115宗闲置低效用地进行属地划分,并分别移交谯城区政府、市经开区,由谯城区政府、市经开区对本辖区范围内闲置低效用地企业进行约谈,敦促项目单位按处置意见加快整改。
  (三)市招商局要组织有关招商引资单位负责对涉及闲置低效用地企业项目招商协议进行全面审核,对确因招商协议部分条款约定或未兑现等原因导致闲置低效的,由市招商局出具书面意见,并报送市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结合市招商局意见,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处置意见。
  二、部门联动,强力推进
  对不配合处置工作开展,无视法律法规的闲置低效用地企业,要启动部门联动机制,国土、公安、法院、财政、检察、招商、发改、住建、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要积极介入,发挥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能,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强力推进处置工作。
  三、加快处置,突出实效
  谯城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高度重视,要逐宗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加快处置,确保2015年上半年完成处置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处置任务的,除要严格追究闲置低效土地使用人外,还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的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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