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一直是征地拆迁中容易引起纠纷的建筑,有的房屋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被认定为违建没有补偿是不合理,有的建筑确实属于违建应当拆除,什么是违建我们征地拆迁律师也说过无数次,简单理解违建就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建设的房屋,一般被认定违建的房屋都会收到责令限期拆除的通知,就是让房屋所有人自行拆除,而对政府能不能直接对违建强拆还是不清楚,那么到底谁有权利拆除违建房屋呢?
违建能不能被强拆?
首先要明白违建不管存在时间长短终究是不合法的,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单位进行建设的都必须办理相关许可证,对没有取得许可证建设的,依法处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的决定。
违建能不能被强拆 答案是可以的,如果房屋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并不是历史遗留问题等,行政机关都可以强制拆迁,即使是强制拆迁,我们也应该明白,强制拆迁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理应先给当事人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拆除的,也没有其他异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就可强制拆除,所以一切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公告等程序,直接拆除就已经涉嫌违法。
那么违章建筑主要有哪些?
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就进行新建、扩建的;
农村自建房,在现有宅基地房屋周围加盖的房屋、阳台等;
没有获得批准在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土地上新建、扩建的建筑物;
违法占有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新建的;
没有获得批准私占公共空间的,如:马路、绿化带等新建房屋的;
已经下发拆迁公告后,临时新建、扩建的;
违建有没有拆迁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从规定中可以看出,对违建的拆除是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