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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8-16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20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县城容貌,增强县城集聚功能,提升县城综合发展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于现代化发展需要,按照分类指导、生态宜居、产城融合、彰显特色、协调发展的总原则,以城市的标准规划建设管理县城,突出抓好“三治”(即治脏、治乱、治违)和“三增”(增强功能、增加绿量、增进文明),不断推动“三提升”(即提升规划水平、提升建设水平、提升管理水平),努力将我市县城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特色彰显、社会和谐的美好县城,充分发挥县城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
到2017年,全市所有县城完成总体规划、主要专业规划及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制定,并实现管理单元管控要求的全覆盖,基本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30%左右,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均达到 36 %。和县、当涂县达到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当涂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文明县城;到2020年,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33%左右,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三县城全部达到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和县争创国家文明县城,当涂县争创国家园林县城,形成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县城建设水平和整体面貌显著改善;到2030年,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40%左右,县城基础设施水平达到中小城市标准,县城居民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全面提升。
二、实施步骤
从2014年开始到2020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4年下半年,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分别制定到2017年、2020年县城规划建设管理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全面启动实施。
第二阶段:2015年至2017年,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城卫生、环境、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县城绿量明显增加,功能明显增强,环境明显改善。
第三阶段:2018年至2020年,全面提升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县城步入持续健康发展轨道。
三、重点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整治环境。
1.治脏。
整治环境卫生。重点整治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及主次干道、公铁路、河道沿线的环境卫生,禁止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涂写张贴,解决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白色污染、扬尘噪声、黑臭异味等问题;严格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落实责任,加强检查,保持环境清洁;逐步改造旱厕,加大水冲式公厕建设;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推行生活垃圾密闭化收运,道路清扫作业机械化。(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市容局、市住建委)
整治市容市貌。对沿街建筑立面进行统一规划,对临街陈旧、污损、凌乱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实施整体修缮、清洗和拆除,整治门店招牌;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对未经审批、长期闲置、设施陈旧破损以及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设施,及时予以清理,清除道路、墙体、灯杆、树木等部位的各类小广告;开展架空线缆整治,有序推进强、弱电线路入地工程。(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市容局)
2.治乱。
整治交通秩序。完善道路交通设施,规范交通标志标线,持续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整治,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加强道路停车管控,合理利用道路资源增加临时停车泊位,严厉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等行为,切实解决车辆乱停放问题。(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市容局、市住建委)
整治经营秩序。加强摊点管理,合理布置早餐网点、菜市场和临时市场,禁止集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等行为。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加快各类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建设步伐,引摊入市,还路于民。(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市容局、市商务局)
3.治违。
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打击违法建设。对城区范围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清查,严禁未批先建,依法拆除乱搭乱建、超期临建等违法建筑,各类新建和保留建筑全部达到依法合规要求。在依法整治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疏导在先,开展风险评估与防范,强化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查违控违工作力度,建立完善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机制,杜绝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发生。(责任单位:三县政府;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征管局、市住建委)
(二)增强承载力。
1.增强功能。
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加快实施老城区改造提升,完善县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路网结构,在新建、改建道路时同步配套交通管理设施,开展桥梁安全检测和危旧桥梁加固,加强老旧电力设施和各类地下管网改造。加快县城排涝站建设,完善雨水管网,实施易涝点治理,建成较为完善的县城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大力实施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污泥处置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完善县城供水设施,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加快建设备用水源,保障县城供水安全。推广使用天然气,提高燃气覆盖率和供应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市容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县城发展,同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布点,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片区单元生活综合服务体,方便居民就近购物、就医、健身、娱乐等,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基本解决县城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实现供给主体和方式多元化。(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住建委)
2.增加绿量。
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大力开展县城园林绿化建设,重点加强道路沿线、县城出入口、城市公园、休闲广场、河湖周边等主要节点的绿化建设和景观营造,优化植物配置,形成大绿量、多层次、立体化的绿化景观,每个县要建设一座具有一定规模、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公园。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对县城空置地段因地制宜实施绿化,积极推行拆违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加强园林县城、园林城镇和园林化单位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全民植树绿化活动,推广立体绿化、屋顶花园、阳台花坛建设,不断增加县城整体绿量,提高绿化品质。(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住建委)
加快绿道建设。按照绿道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现有交通体系和园林绿地系统,制定分年建设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到2017年初步建成县级骨干绿道网络,将县城与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森林湿地等串联起来,完善绿道配套设施,方便群众绿色出行、观光旅游、休闲健身和文化体验等。(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3.增进文明。
提升文化品位。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传统建筑、古树名木、风景名胜和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保存城市文化记忆,加强特色街区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历史风貌和深厚文化底蕴的特色县城。到2017年,各县至少建成一个特色街区。开展城市标志、风貌建筑、城市雕塑等有形文化建设,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文化委、市旅游局、市住建委)
提高文明素质。以创建文明县城为抓手,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开展市民法制宣传、素质教育活动,加强市民的自我教育和管理,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程度。(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
(三)提升水平。
1.提升规划水平。
健全规划体系。各县要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及《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的要求,加快编制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等法定规划,积极开展包括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交通规划、停车设施规划、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等内容的道路交通专项规划,以及供水、燃气、防洪排涝、环卫、绿地、水系以及生态网络、风貌特色等专业专项规划编制,构建一整套完善的规划体系。2014年底要编制完成县城总体规划。要强化单元化规划管控,加快推进县城近期发展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住建委)
完善县城功能。科学确立县城功能定位和形态,加强县城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合理划定城区“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合理确定县城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加强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建设项目的定位控制。加快产城融合,优化整合产业园区,统筹谋划产业园区建设和城镇发展。大力发展服务业,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实现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城区资源共享、设施配套、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增强县城活力。(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住建委)
严格规划实施。要充分尊重专家和公众意见,实现领导决策与群众参与、专家咨询相结合。健全县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议事规则,重大事项经专家评估,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询问,逐步实行票决制,并探索建立政府顾问制度。强化规划公示制度,每个县城要设立规划数字信息平台,建立规划展示馆,推行“阳光规划”。要强化“规划即法”意识,实现决策于法有据、依法进行。对于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红线、绿线、蓝线等规划强制性内容,一经批准,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严厉查处随意变更规划的行为,将县城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2.提升建设水平。
精心组织设计。坚持“适用、经济、美观、绿色”的原则,结合本地自然文化禀赋特征,开展县城总体风貌特色设计,体现适宜的空间形态、体量尺度、色彩风格和环境景观。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的设计队伍,突出做好县城出入口、主干道、城市中心、城市新区等重要区域和地段的设计,精心优化比选单体建筑和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市政工程的设计方案,创造一批彰显特色、独具魅力的优秀作品。(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住建委)
加强建设管理。加强县城重大项目谋划,建设重点项目库,推行立项、规划、设计、招标、投资、建设等事权分开,规范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管理,科学制定城乡建设年度 “四合一”计划,强化计划实施的跟踪监督,确保年度建设任务的完成。坚持优质优价、优质优先的原则,通过招标优选设计、施工、监理队伍,精心组织施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着力消除质量通病,严格房建工程分户验收和综合验收,大力开展质量创优和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建成一批精品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住建委)
3.提升管理水平。
创新政府管理模式,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推进专业化管理,不断放开市政设施管护、园林绿化养护、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等各项作业市场,拓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积极搭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科学划分管理网格单元,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得到处置、反馈,提高问题处置效率。坚持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的原则,面向基层下沉管理职责,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管理扁平化。按照精细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县城管理考核标准、考核办法、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县城管理的常态化进程。(责任单位:各县政府;配合部门:市市容局、市住建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城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市有关部门参与,日常工作由市住建委负责。各县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承担起县城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推进。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推动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市住建委牵头指导棚户区改造、市政设施建设、园林绿化提升等工作;市规划局牵头指导各县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容局牵头指导市容环境整治,打击违法建设;市公安局牵头指导交通秩序整治;市卫生局牵头指导卫生县城创建;市文明办牵头指导文明县城创建。其他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创新管理体制。探索建立与县城管理相适应的新型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透明高效、配合密切,实现城区管理无缝隙、全覆盖。健全规划建设管理队伍,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责能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四)拓宽融资渠道。扩大县城投融资平台,通过政府增信、优质资产划入、特许经营权授让等方式,壮大县城投融资平台的实力。建立相对集中、稳步增长的政府投入机制,主要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的非经营性项目。开放市政公用市场,充分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
(五)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媒体开展以“三治三增三提升行动”为主题的报道活动,在主流媒体开设宣传专栏,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脏、乱、违”现象。组织开展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专题培训,丰富学习交流形式,召开现场学习会,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比学赶超、互动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考核奖惩。制定考核评价办法,每年年底对各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考核较差的县,全市通报批评。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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