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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强拆可以拨打哪些电话反映情况?

时间:2019-12-12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为了大力发展经济,从九十年代就开始对城市进行规划建设,对一些破旧不符合当下发展观的房屋进行拆除,虽然是为了更好的发展,也难免会出现拆迁户对较低的补偿安置不满意,或者想通过拆迁发家致富漫天要价的,这样拆迁纠纷就出现了,导致拆迁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拆迁户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补偿坚决不拆,而拆迁方为了完成拆迁任务火急火燎,此时的纠纷就碰撞出了“强拆”,很多拆迁户都遭遇过或者被威胁过强拆,那么如果遭遇违法强拆我们打什么电话可以反映自己的情况呢?

遭遇强拆可以拨打哪些电话反映情况?

 

遭遇强拆可拨打的电话

报警,只要想维权,得到应有补偿,应当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

12348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有权利强拆的部门和执行程序

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政府,经过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在决定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

村庄规划区内没有根据法律规定获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有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更正,如有不改可拆除,作出责令更改或者限期拆除决定的,如果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拆除的,可查封现场、强制执行。

被拆迁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的,可以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遭遇强拆可以拨打哪些电话反映情况?

 

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提前告知当事人履行义务,并且通过书面形式告知以下信息:

履行义务的期限;

履行义务的方式;

涉及货币的应该明确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告知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当事人收到告知进行申辩的应当听取意见,对提出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保存,如果告知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机关可以做出强制执行决定。

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并陈列以下内容:

被强制执行人的详细信息(姓名、地址);

强制执行的原因和凭证;

强制执行时间和方式;

被执行人救济方式和期限;

除此之外应当有机关名称、红章、催告日期,催告书应该直接送达给被执行人,并且留取送达证明,如果当事人拒绝或不能送达给被执行人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送达。

遭遇强拆可以拨打哪些电话反映情况?

 

不能强制执行的情况

没有经过法院裁决的;

拆迁方没有按照裁决给被拆迁人提供货币补偿、安置房屋的;

以上就是我们拆迁律师简单总结的遇到强拆打什么电话举报和强拆的一些事宜,各类举报只是维权的一种方式,被拆迁人可以一试,但是不能寄托过多的希望,通过我们维权案例来看,拆迁户们几乎用过所有维权途径,能让拆迁方合理补偿的最终只有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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