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似乎已经成了拆迁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产生纠纷的原由各不相同,从整体看所有纠纷的矛头都是补偿问题,因为补偿不合理产生了一系列各种类型的侵害手段,其中房屋强拆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手段,拆迁户的房屋一旦被强拆了,就失去了筹码,房子没了,钱也没拿到,强拆方还不承认,应该怎么办?
我们拆迁律师一直根据办案经验结合拆迁户实际遇到的问题简单总结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每一位遭遇拆迁纠纷的人。
从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当拆迁户的房屋被ZF强拆的,ZF需要拿出合法强拆的证据,如果不能提供自己是合法强拆的,那么就是违法操作,需要承担因为强拆带来的法律责任。
抛开对方是否能拿出合法强拆的证据外,对强拆程序是否合法又是另一个问题,就算是拆迁户收到决定后,没有搬迁、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复议的,拆迁方申请合法司法强拆的,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的,那么也是不行的。
对方强拆后不承认,拆迁户应该怎么办?很多地方的拆迁工作人员在强拆之前的活动都不会透漏证明自己的任何信息,这样就导致房子被强拆后拆迁户不知是谁拆的,更不知道找谁说理,在这种毫无证据一脸蒙圈的状态下,无论你找谁都会被左推右挡的敷衍。
这个时候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证据是胜诉之根本,很多人认为强拆机器来临时,很多人都会失去理智,不能做到有效的收集证据,我们也在文章中提到过,很多拆迁户被限制自由,所以提前安排左邻右舍帮助取证是非常有必要。
我们也再次忠告广大拆迁户,遭遇强拆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之后在保证自己及其家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做好取证工作,有理要有据,空口无凭。
遭到突击强拆损失价值不能确定,申请国家赔偿时怎么办?通过我们案例反映出可以根据市场价格赔偿,如果确实因为机关工作人员导致拆迁户对房屋和室内财产损失不能举证,机关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财产登记等行为失去举证的,应该按照未超出市场价值的标准赔偿。
目前我国正处于疫情控制阶段,不只是法院,全国不同领域的工作都已经推迟,有的拆迁户比较担心,因为法律维权有一定的时效期,如果因为疫情原因导致错过时效期应该怎么办?目前很多地方的法院只是推迟了案件审理,但是并没有停止维权通道,该做的工作在疫情期间也是可以正常开展。
证据的收集并不是在某一个环节或需要时才去收集的,作为弱势群体,我们一定要做到未雨绸缪,做好每个环节的取证工作,以备不时之需,拆迁户收集的证据都是后期维权的有力证明,直接决定案件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