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导航

遇到所谓的“拆迁人员”应当见招拆招

时间:2020-05-26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因为征地拆迁的复杂性,涉及到的人员、部门、法律法规较多,拆迁户们难免要和不同部门不同领域的工作人员打交道,可能是对补偿的协商,也可能是对房屋处理的沟通,一时间让拆迁户眼花缭乱,真假难辨,不知道对方是什么职权,所属哪个部门,交谈内容是否可以起到决定性作用。

很多出现纠纷的拆迁户不难发现,经常出现不知什么身份的人员,特别是对补偿产生纠纷时,他们的存在对拆迁户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这些所谓的“工作人员”到底都归属哪个部门?遇到这种杂七杂八的人员拆迁户应该怎么应对呢?

刚才我们已经说过,因为征地拆迁的复杂性,涉及到的人员和部门众多,上到市县级ZF部门工作人员,下到村委会、街道办的协助人员都在征征拆当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只要是对方没有明确表明自己身份,拆迁户又不熟悉的情况下,那么这些人就会被拆迁户划分成不明身份的人员,可信度自然也是一般。

参与到征拆过程中特别是和拆迁户直接对接与安置补偿、各类决定、告知的接触中,对方必须明确表明自己的身份,如果对方不明确身份的,拆迁户可以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证件以证明对方的身份,如果对方拒绝证明的,那么拆迁户可以拒绝与之交谈。

很多拆迁户总会碰到一些各种不明身份人员,通过威胁、逼迫、恐吓、破坏的方式迫使拆迁户妥协,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

虽然刚才我们建议将不出示自己身份的人员拒之门外,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并不理想,对方会以各种方式进入家门,此时如果针锋相对可能就会出现肢体冲突,是非常没有必要的,拆迁户可以暂且把这些人当做“工作人员”对待。

既然当做拆迁工作人员,那么就要以礼相待,在此之前我们应当保证自己没有任何危险和限制自由,并且全程可以对交谈进行语音、视频取证,如果对方只是作为谈判大使,拆迁户不用过度紧张,我们只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即可。

倘若对方进门后因为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对方又有点赖着不走的意思,特别是对方谈判人数较多的情况下,我们只可智取,通过缓兵之计支配对方离开,在对方人数较多,并且通过软磨硬泡的方式在不断的消除拆迁户的坚强意志,很有可能会出现恐吓、逼迫等行为,就算没有,那么对拆迁户的心理也造成很大的压力,这种情况下应当寻求警察帮助,避免被迫妥协。

总之我们不建议拆迁户选择过激的处理方式,硬碰硬并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因为本身拆迁户就处于弱势状态,遇到这种情况,对方人数较多、已经做好了万全准备,一旦出现冲突,拆迁户的安全无法保证,就算我们属于自卫,但是如果控制不得当也要面临追责。

当然我们所说的都是意外情况,很多上门拜访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并不会有过激的行为,我们也需要根据对方的态度作出行为,应该及时的咨询专业人士,将对方给出的补偿和实际情况描述,获取拆迁律师的救济方法,这样才是处理问题的办法。

 

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