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如果拆迁户的房屋没有证件并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遇到拆迁方的这种一刀切的处理方式应该怎么办呢?接受低补偿或者没补偿房屋被强推掉吗?还是抓住任何一丝希望选择放手一搏呢。
我们多次提到过对无证房屋一刀切的处理方式极其不合理、不合法更不符合实际情况,没有对房屋进行调查和分析,就匆忙的作出了限期拆除通知,在我们看来这样的做法就是拆迁方抓住拆迁户不懂法的弱点,通过无证房屋的借口压低补偿甚至不给补偿,实现低成本或零成本拆迁。
还有一些地区直接突击强拆,就连法律规定的限期拆除决定书都没有作出,这实际上是严重的不尊重拆迁户行为,并没有把拆迁户的权益放在眼里,通过这种处理方式,不管拆迁方是谁,因为什么项目拆迁,最终等待的都是违法拆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惩处。
我们建议拆迁户应该适当的了解征拆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是了解在每个环节出现问题后正确的救济途径,不管对方怎么操作,我们应当坚守自己的原则,得到合理合法的补偿,让拆迁方的违法操作无机可乘。
什么样的房屋才会被限期拆除呢?答案是违反规定的违建,什么样的房屋才能确定是违建呢?除了依照法律规定,更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对房屋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当事人的陈述、听证会、综合分析后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要注意,如果可以通过改正消除影响的改正即可,不需要拆除,当事人还会收到催告书、听取申辩、最后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发布公告后才开始组织强制执行。
暂且不说一刀切的处理方式,这些法律规定的对违建拆除的程序对方有没有执行,如果没有就是违法,如果你认为这是对违建的处理程序,和拆迁方处理的房屋情况不同,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没有按照违建的拆除程序,拆迁户的房屋也就代表不是违建,如果不是违建,突击拆除合法房屋同样是违法行为。
对方一旦表现出“不管三七二十一,拆完再说”的架势时,拆迁户应当未雨绸缪,做好看守房屋,收集证据的准备,同时应当寻找拆迁律师的帮助,千万要记住,不要等到房屋被强拆后再寻求帮助,很多拆迁户认为,对方没有强拆,自己并不用提起维权,我们想说的是,一切纠纷来源都是围绕主角“房屋”,如果房屋一旦被强拆,再想提起维权,就如同人已经病死再看医生。
如果自己了解救济途径的,那么需要第一时间提起诉讼或者复议,同样也是通过法律途径给对方施压,迫使对方与自己谈判,让拆迁户掌握更多主动权。
我们建议拆迁户朋友,如果自己的房屋证件不全,被拆迁方以无证是违建的名义拆除时,我们第一时间应该提起救济途径,对救济途径和方法不了解的应该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此时不能等待更不能一拖再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