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拆迁户等待了5、6年,有的拆迁户已经长达10年之久,本来是通过拆迁改善生活条件的项目,到头来无家可归,只能靠租房度日,拆迁户十分气愤,很多拆迁户住不进安置房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拆迁户需要等待多久才能住上安置房呢。
因为拆迁后,迟迟住不上安置房的事情绝非是一例两例,很多地区都出现过拆迁后没有安置的情况,出现这样的状况,很多拆迁户也是等待10年之久后才四处寻找解决办法,而且没有坚定的决心,大多通过试一试的心态,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拆迁户应该怎么办,难道就一直等下去吗?拆迁户有几个10年可以等呢。
我们拆迁律师建议,如果自己的安置房屋没有在协议规定时间内交付的,不应该一直默默无闻的等下去,如果拆迁方可以按照协议交付房屋的,就不会让拆迁户迟迟住不上,拆迁中继续等待没有任何意义,我们要做的应当是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工作。
选择产权置换应当注意的问题
不管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的,都直接影响自己以及家人以后的生活水平,从拆迁开始到签订协议,拆迁户都需要参与到拆迁当中,认真对待每一份文件。
如果拆迁户选择产权置换的,签订协议之前,应当大概了解安置房屋所在的位置以及土地的基本情况。
还要了解拆迁范围内的拆迁户是否都已经同意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现实中有很多案件是因为某一个拆迁户对安置补偿没有谈妥,导致了其他拆迁户迟迟拿不到回迁房,如果是这种原因的,拆迁户就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协议的签订非常重要,即使后续出现纠纷,协议也是我们维权的依据,应当了解协议中对安置房屋的相关条款,必须要详细明确,以及违约后的责任承担,这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避免因安置房出现的纠纷,各地区也有相关的规定,比如浙江省就有规定,拆迁户选择产权置换的,临时过渡期限自拆迁户搬迁之月起24个月,用于产权置换房屋,为房屋拆迁范围内新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次拆迁户搬迁月起36个月。
临时过渡期过后,就应当交付拆迁户产权置换的房屋,超过期限没有交付房屋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设区的市、县(市)人民ZF公布的最新标准的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大概了解到一般过渡期为24个月,如果超过10层以上的建筑,过渡期是为36个月,逾期没有交付房屋的,拆迁户可以按照事先ZF公布的标准要求2倍支付过渡费。
不管通过什么方式补救,及时提起程序是关键,千万不能一拖再拖,如果自己对法律程序了解的,可以自行提起程序,对法律不了解的,也应当及时的咨询专业人士,寻求法律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