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律明确禁止拆迁中的违法行为,其中就包括了违法断水断电断路断气等违背拆迁户意愿的逼签方式,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地方一直都是顶风作案,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使用断水断电的方式迫使拆迁户搬离,毫无疑问这是违法行为。
断水断电就是违法
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电力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采用暴力、威胁或通过违反规定中的断水、断电、断路、断气等违法方式迫使拆迁户搬离。
《城市供水条例》的规定,供水单位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因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应当得到主管部门审批并提前告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如果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尽快抢修,恢复供水。
《电力法》的规定,供电单位对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能违反规定对用电人拒绝供应,供电单位在发电、供电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持续向用户供电,不能中断,如需中断的应当提前告知。
遇到断水断电我们可以这样做
碰见断水断电后,第一时间拨打水电的报修电话,说明情况要求抢修,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拨打电话应当录音。
报修电话打完后一直了无音讯的,没有抢修也没有任何回复的,拆迁户可以通过纸质的方式提出申请,目的是为了证明拆迁户已经告知给供电单位,是因为对方的原因没有处理。
再者供电水单位和用户是合同关系,受《合同法》的保护,只要拆迁户没有拖欠水电费,是履行了合同义务,正常情况下供电水单位是不能停止供应的,所以缴费清单应当保存。
确定断水电的原因是供电单位失误造成的,还是因为拆迁方的故意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无论给供电单位、供水单位还是报警,都必须采取录音措施,如果因供应单位的问题,要求其抢修恢复,如果因为拆迁方故意行为的,拆迁户应当收集证据,比如破坏现场的视频拍照,有了证据才能维权,口说无凭。
有了证据之后可以通过行政查处或者复议、诉讼途径维权
机关进行行政强制,对用户通过采用停水停电等方式迫使拆迁户履行相应行政决定的,将由上级或相关部门责令更改,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分,拆迁户可以向实施主体的上级申请行政查处。
毫无疑问对方的停水停电逼签行为已经违反规定,我们只需要提起复议或诉讼追究相关责任,如果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提起维权程序的前提就是有对应的证据,口说无凭大家都懂,谁的证据更有说服力,真理就会站在那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