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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修路拆迁的都有哪些补偿

时间:2021-01-2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俗话说“想要致富,先修路”这就说明了修路是社会发展致富的第一步,这也是很多贫困山区的第一步,修路提高了运输效率和交流,降低了交通成本。

无论是一般性的公路还是高速公路,对经济发展都起到推动作用,我国的公路里程也是排在世界前列的,并且一直保持上升趋势,修建公路就需要征地拆迁,百姓的房屋因修公路被征收的都有哪些补偿。

首先要明白的是因为我国地大物博,各地差异较大,每个征收项目的不同等因素,都决定了征地拆迁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一般影响补偿标准的因素有很多,多跟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每个项目情况有关系。

一般的土地征收中应当包括“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以及“安置费”等。

费用中应当包含的补偿项目

1、土地补偿费 征收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征收集体、个人进行因土地被征收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收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例如不可移动的设施、建筑等,因为征收损毁或无法使用支付的补偿。

3、青苗补偿费 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因为征收导致损毁无法收割,向所有人支付的补偿。

4、人员安置费 是对被征收土地人员的安置,因为征收导致失地百姓失去生活保障。

如何补偿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各类费用的标准,是由各地市县ZF根据所在地的发展情况制定。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是根据被征收土地前3年的平均产值,具体的要以所在地的经济为准。

各类补偿费用补偿标准应当遵循“失地百姓的原有生活不被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才可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补偿费用,但是总体的补偿费用不能超出被征收土地的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

虽然有相应标准,但最终各项征收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还是由市、县ZF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所以各省市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没有明确具体的数字。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用归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青苗归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需要安置的失地百姓由集体安置的,安置费用支付给集体,由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其他安置的,安置费用支付给该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费用直接支付给失地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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