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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的名义占用百姓土地“违法”

时间:2021-04-29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每天都有很多百姓朋友咨询我们拆迁律师诉说自己的遭遇,他们表示自己家的子女都已外出务工,剩下的只有老弱病残现在土地被占用了,当问起补偿有多少时很多人都表现出很气愤,一年的补贴可怜到几百块钱多的可能1000出头,听对方说只是租用的土地所以百姓也就没太多的纠缠认为可能第二年或者没几年对方就不租了。
听到这里我们拆迁律师意识到这就是所谓的“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百姓的土地被租的名义骗走用于他用了百姓想要要回土地几乎不可能。
很多百姓反驳律师说这不算骗毕竟对方已经给了我土地补偿已经得到我的允许,话虽如此但从法律层面讲,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将百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就是违法行为,我们办理的此类案件已经多如牛毛,所以用“骗”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换句话说我们形容的已经很委婉了说难听的这就是“明抢”。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需要建设使用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土地,占用的土地涉及农转建的应当申请转用手续,同时在其他相关法律中也提到了土地应当维持原有用途不能用于建设造成永久性损害。
这也就说明了需要占用集体土地的应当先办理转建手续,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只有得到审批后才能使用土地,而以租代征的目的就是为了绕开办理转建手续私自非法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虽然是以租的名义进行的但是代表着百姓彻底失去这片土地,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思考一下,被租用的土地上已经建起高楼大厦或车水马龙的道路,真的会为了百姓拆掉这些建筑物吗?答案肯定不会,以租代征的目的除了规避审批程序外就是为了低成本拿到土地。
以租代征对百姓来说除了拿着极低的补偿外还有就是彻底失去了该土地的所有权,以租代征同样完美地规避了对失地百姓的安置问题,以租代征名义上土地还是百姓的,所以不用对百姓进行安置,百姓失去土地以后的生活无法保障,说到底还是为了低成本的拿到土地。
既然违反了法律为什么还有很多地方违背政策明目张胆的违法征地呢?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还是利益在作怪,通过极低成本或者零成本从百姓手里拿到土地后获得了N倍的利益收获,作为普通百姓我们能做的只有及时的通过法律为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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