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力审批土地征收?土地想征就征吗?我们拆迁律师一直说涉及到征地拆迁绝对没有小事直接关系到民生问题,所以如此重要的环节GJ的管控制度非常严格,特别是对土地的征收方面并不是某一个单位或个人就可以随随便便占用。
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征收占用同样也不是随便一个机关都可以批准征收行为,只有经过法律规定有权限部门审批后的征收行为才是合法的。
目前我国土地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什么是国有土地呢我们可以理解为城市里的土地,集体土地可以理解为农村里的土地或城市周边郊区的土地等,因为土地性质不同遇到土地征收时程序稍有差异自然补偿各不相同。
哪些部门可以批准土地征收?
国有土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属于国有,任何单位、个人需要用地的都应当依法审批才可以,为了保障GJ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公共利益的需要,下列情况的需要市县ZF作出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的;
ZF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的;
ZF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对危房、基础设施进行旧城改造需要的;
ZF实施的教育、体育、科技、资源保护、文物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的;
FZ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
外交、国防需要的;
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审批权限的是市、县级政府。
集体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情况的土地征收需要GWY的审批:
用地为基本农田的;
除了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超过35公顷;
其他征收土地类型超过70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ZF批准上报GWY备案,征收耕地的应当注意办理农转建手续并且经过GWY批准的。
我们可以理解为只要是征收土地为基本农田的不管面积大小都应当是GWY审批,而实际中征收方为了规避法律实施自己的违法行满足自己的利益,土地已经被征收了也没有任何审批文件,这是严重的违法征收行为也是征收中常见的违法行为。
土地征收中的听证权
因为征地拆迁程序复杂涉及人员部门之多法律知识之广,老百姓因为对征拆法律规定的不了解加上条款规定众多学习困难,如果再不提前学习了解会更加被动任人宰割。
在土地征收中百姓拥有听证权力,实施征收前征收方将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相关文件张贴公告并告知百姓拥有听证权,百姓认为不妥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听证,征收方应当根据听证情况更改补偿方案并作为材料上报。
百姓遇到土地征收首先要查看此次征收是否有审批文件,审批机关是否正确征收主体是否正确,如果遇到违法征收的应当及时的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幻想着征收方会给予合理补偿违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压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