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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房面积、户口三者的关系

时间:2021-07-09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我们的拆迁律师每天都会被问“补偿标准是什么”我们可以确切地说目前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没有任何规定明确说明全国应当统一补偿多少,原因很简单我国地大物博每个地区的发展情况不同,如果用统一的补偿标准适用全部地区就会造成更多的纠纷出现。

今天我们要说的是近期咨询比较多的一个问题,“户口”在征拆过程中的作用以供拆迁户参考,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私信或者留言。

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规定表明农村宅基地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地上房屋根据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偿方法分为可分配宅基地应当优先选择宅基地安置,选择货币补偿的不涉及安置房屋全部换算为货币的形式,从规定中并没有说明补偿和户口有太多的关系,即使是安置房的面积也是依照被拆迁房屋面积进行计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市县ZF对拆迁户的补偿应当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用、停产停业、其他补助等”此类条款也说明了补偿依据主要来源房屋的价值等并没有说明和户口有什么关系,也就代表被拆迁房屋面积越大、地段越好补偿也就越多。

户口在拆迁中的作用

户口在征拆中仍然有一定的影响作用,虽然不能决定补偿的多少但很多地方政策安置房面积都是根据户口给予的或户口拥有低价购买回迁房的权利。

在补偿规定中明确: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这条规定就是为了解决一些家庭房屋人均面积小人口多的住房问题,所以各地方在征地拆迁中都会有一些和户口有关系的规定。

农村征收中户口的作用一般体现在补偿当中,《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费用应当包括土地、地上物以及安置,因为土地性质归集体所有地上物归百姓所有也和户口没有直接联系,但是补偿分配时就有户口的限制如果不是集体成员的将没有分配资格。

征收安置费用是对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的安置,如果一个家庭中农业人口越多得到的安置也就越多,所以户口在农村土地征收中也有牵扯不断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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