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程的复杂性难免会出现问题,出现问题后双方就会试图通过各种渠道解决问题,因为拆迁户处于被动劣势,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只能通过各种途径以求自保,很多提起救济途径的拆迁户咨询我们说,现在正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中对方能不能动我的房屋呢。
首先拆迁户要明确一点,我们这里所说的救济途径是官方给出的唯一合理合法的途径“行政诉讼”,说实话很多百姓可能第一次听说行政诉讼并不能理解其中的含义,简单来说行政诉讼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打官司”,双方因为某件事出现纠纷时将有权威机构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事实情况进行裁决。
提起救济期间房屋可以被拆吗?
我们先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操作侵害他人权益的,拆迁户都可以依照法律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里需要拆迁户注意的是强拆分为司法强拆和违法强拆,司法强拆是法律认可的想要启动司法强拆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只有拆迁户在收到补偿决定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诉讼不复议也不搬迁的才会触发司法强拆程序。
看到这里拆迁户需要明白,当自己和拆迁方对补偿不能达成一致时会收到补偿决定,如果收到补偿决定仍然不满意的需要及时的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如果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搬迁通过自己认为的方式解决的就会被司法强拆。
如果拆迁户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有效救济的,那么就可以阻挡拆迁方申请司法强拆更没有权利对拆迁户房屋进行拆除,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那将会被追责。
我们再来看农村集体土地的房屋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反法律建设县级土地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如果拒绝交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同样拆迁户在规定期限内不诉讼不复议又拒绝交付的将会被司法强执。
通过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我们可以看到出现纠纷后拆迁户提起救济途径后对方都不能对房屋进行拆除。
很多拆迁户又说了我的房屋被认定成违建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需要对违建进行处理的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对当事人进行公告并且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又不自行拆除的将会被强制拆除,不管房屋是否合法当我们提起救济的那一刻对方就不能对房屋进行拆除。
其实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很多案件都是因为拆迁户的不懂法最终导致了无药可救,本来可以轻松拿到补偿的案件最终因为拆迁户没有提起有效救济错过了时效期等来了司法强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