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程中如果遇到纠纷虽然有很多途径可以解决,但我们一般都会选择一个最主要最有效的方式,法律就赋予了我们救济权,但是因为拆迁户法律意识淡薄,拆迁过程中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导致拆迁户如同局外人不能参与到拆迁中,对拆迁事宜不了解一切按照拆迁方的规划进行。
法律法规的指定是为了规范拆迁方的执行过程,同样也是为了保护拆迁户的权益解决纠纷问题,法律规定了拆迁户对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组织听证,拆迁户提起听证机关没有组织听证的属于违法,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听证程序,但实际中申请的几乎没有。
拆迁户们为什么不申请听证程序,主要是对申请的目的不了解,不知道为什么要申请听证,一句话概括听证程序就是为了解决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例如拆迁户对补偿不满或认为拆迁中又不公平对待的,又或者拆迁户认为对方有任何违法指出的。
也就是说听证程序是一个听取拆迁户意见解决问题的一个过程
从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拆迁户的权益,当拆迁户对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时,在收到补偿公告日起10日内向机关提起听证申请,机关应当对安置补偿方案以及拆迁户陈述的意见进行分析,如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修改,没有问题的应当向拆迁户作出说明。
所以看到这里你是否明白了当自己的补偿不合理时,可以及时地提起听证申请,尽可能地通过听证程序解决补偿问题,
需要注意提起听证的时间期限,如果超过期限后则不能再提起申请。
拆迁户应当如何提起听证程序,应当在什么时间提起听证程序,这不需要拆迁户担心,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拆迁方公告时应当一并告知拆迁户享有的一些权利提起的期限以及方法等,我们遇到问题只需要按照要求提起即可,实际的过程中拆迁方已经违法所以并不会告知拆迁户享有的权利,也直接导致提起听证的少之又少。
通过我们数年的代理案件分析来看,一些纠纷的发生并不是因为拆迁户,而是一些拆迁方没有做好该做的工作导致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低成本地拿到拆迁户的房屋和土地,试想一下,如果拆迁方一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该有的补偿全部都有,充分尊重拆迁户的意愿,试问谁会愿意成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