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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两户,遇到拆迁是按照两个户口补偿吗?

时间:2022-05-10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我们每天都会接到关于户口与拆迁补偿的问题,近期我们发现有很多人存在这种情况,家里人口众多,早已分户,这样导致父母单独一户、自己一户、其他兄妹也是独户,那么这种一家多户的情况,遇到拆迁应该怎么安置补偿呢,是按照一户安置还是按照实际户数安置呢。

拆迁补偿的主要来源是房屋面积,并非是户口数量

根据相关法律我们可以明确的是,房屋拆迁补偿应当根据宅基地使用证、房产证、建房批准文件进行补偿,这也就是说不管农村拆迁还是城市拆迁,补偿的价值主要来源房屋的面积作为补偿依据。

如果一家两户共住同一住所的,遇到拆迁也只能按照一个房证进行安置补偿,还有的人家虽然只有一处宅基地,但是却拥有好几个不同的房屋证件的,这种情况也只能按照一个房本进行计算,这也就是说,能拿到多少补偿主要取决于房屋面积大小并非户口多少。

户与户的不同

根据生活习惯,我们可以把户口进行分类,很多农村存在这种情况,如果一对夫妻有一男一女的,那么就算儿子成年后办理了分户的,同样也会视为一户看待,女儿因为需要外嫁,所以不能在集体内分户申请宅基地。

如果夫妻为2男的,那么其中一个就可以分户,成为单独的户口并且可以申请宅基地,这种情况遇到拆迁后,也会按照户口的要求进行安置补偿。

虽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说明户的规定,在实际拆迁过程中更多的是遵守《土地管理法》中的一户一宅的政策,作为补偿依据。

那么根据以往一些高院处理案件来看,就算有户但无房的,也不能按照两户进行计算补偿,所以即便是分户了,但是没有单独的宅基地的,也不能作为单独的一户进行安置补偿。

当然,世事无绝对,如果家庭已经分户的,并且有证据证明已经提交了宅基地申请用地的,并且集体已经通过程序确定符合用地条件,只是因为其他规划或者限制导致没有获得土地建房的,遇到拆迁时,我们可以主张要求按照两户进行计算安置补偿。

拆迁律师想说的是,在农村房屋拆迁过程中,户是否有效,往往是集体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当然,我们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仍然被各种打压不给补偿的,我们就需要提起法律程序争取自己的合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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