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的房屋拆迁,主要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征收与补偿工作,当然我们的房屋深处城市之中但并非是国有土地,所以拆迁来临,拆迁户第一件事就要查看自己证件上的土地类型,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确认自己房屋属于国有土地后,也就意味着拆迁过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执行标准,为了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户应当注意以下内容。
评估报告直接决定拆迁户补偿的多少,所以对一份不满意的评估报告,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提起法律救济,以表达自己的异议寻求解决。
对补偿不满意的
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评估后,需要将评估报告送达给拆迁户,收到评估报告如果不满意的,拆迁户必须在10日内提起复核申请,要注意,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书面的复核申请,复核申请的用意是重新评估。
评估机构收到复核申请后,开始进行复核工作,最终作出复核的结果,拆迁户对结果仍然不满意的,注意,同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这里的异议一般是专家委员会的鉴定程序。
对补偿不满意未签字 收到补偿决定时
房屋拆迁工作启动后,如果拆迁方和拆迁户在规定时间内,对补偿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将由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市县ZF,依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这里一定要特别注意,因为这是拆迁户离司法强拆最近的一个环节,如果拆迁户没有及时提起有效的应对,很有可能遭遇司法强拆。
收到补偿决定对补偿不满意的,拆迁户一定要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期满拆迁户没有搬迁,没有提起复议,没有提起诉讼的,将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收到拆迁决定后有异议的
又或者拆迁户可以把维权的时机推到拆迁最初期,根据法律规定,市县ZF作出房屋拆迁决定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公告,此时拆迁户看到拆迁公告,也就意味着自己家要拆迁,此时拆迁户根据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的,要在60日内提起复议程序,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程序。
特别提示,拆迁公告是在拆迁范围内进行张贴的,并非直接对每一位拆迁户进行告知,所以可能导致一些拆迁户没有及时看到,等自己知道时已经错过了维权最佳时机,所以,还需要拆迁户做到真正的参与到拆迁当中。
那么从以上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整个拆迁过程中,不管哪个环节拆迁户有异议的,我们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以达到维护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