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过程中,百姓们最关心的是自己的补偿是合不合理,拿到的补偿是否可以支撑一家人的生活,如果期间再遭遇其他不公平对待,让百姓们不知所措,拆迁补偿的多少取决于房屋的价值,如果房屋被强拆了,应该如何确定房屋价值呢。
拆迁律师提醒的是,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不要认为房子已经被拆掉了就没有评估的必要了,其实,高院在很多的审判案例中都明确表示,对已经被拆除灭失的房屋价值,也可以通过评估鉴定价值。
被拆掉的房屋仍可评估
我们从高院的审判案例中发现,一些地方的行政强拆赔偿案件中,关于房屋评估鉴定的意见中表示,虽然房屋已经被拆掉了,但是这不代表拆迁户的损失没有办法证明,评估机构仍然可以根据评估办法,依据事实和证据,本着公平的原则出具评估报告。
以房屋被拆除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赔偿
在《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说明,违法行为造成公民、法人财产损害的,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按照损害行为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损失,市场价格无法确定的,可以通过其他合理的计算方法。
在行政赔偿案件中,房屋一旦被强拆了很难恢复原状,所以在申请赔偿时,以强拆时的市场价格作为赔偿依据是非常关键的。
以周边房屋作为赔偿参考
在行政赔偿案件中,如果机关无法确定房屋价值的,法院可以通过参考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作为赔偿的参考,并且根据拆迁户签订的补偿协议、安置方案、房屋面积等信息确定赔偿的标准。
我们拆迁律师提醒广大的拆迁户朋友,通过高院的审判案例我们能看出,即便是我们的房屋被拆迁方强制拆除了,只要我们可以提供和房屋有关的资料、房屋产权信息、面积、建设资料等,就可以通过评估进行鉴定。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对被强拆房屋价值的评估鉴定得到越来越多的法院认可,如果你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我们建议您要及时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