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江苏句容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苏政复〔2014〕96号
省政府关于江苏句容抽水蓄能电站
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送江苏句容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镇府发〔2014〕36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经组织审核,原则同意《江苏句容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望你市依据《大纲》,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优化工程建设方案和移民安置方案,尽量减少占地和移民数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区和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