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南通市九圩港提水泵站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苏政复〔2014〕12号
省政府关于南通市九圩港提水泵站工程
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批准南通市九圩港提水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通政请〔2013〕131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经审核,原则同意《南通市九圩港提水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望你市依据大纲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和移民安置方案,尽量减少占地和移民数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区和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发布相关通告,禁止在工程征占地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