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20年)
南通市规划局:
你局2016年7月26日《关于请求批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规发[2016]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控规》)。
二、原则同意《控规》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约76平方公里(包括新城区07、新城区08、开发区中心区、竹行、医药健康产业园、精密机械产业园、光电子产业园、富民港、江海港区01、江海港区02、金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B区单元)明确的各类用地布局规划和各地块规划控制指标。
三、在《控规》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对开发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加强落实;强化生态管控,严格按照《控规》明确的生态控制要求进行建设;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科技创新产业的导入。
四、严格《控规》实施管理。在规划实施中,你局要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落实,有序推进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