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梁平区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梁平区城乡总体规划
(2014―2030年)的批复
渝府〔2017〕53号
梁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批梁平县城乡总体规划(2014年编制)的请示》(梁平府文〔2016〕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梁平区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梁平区是国家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区,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特色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养生度假基地。梁平城区是成渝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重庆特色产业基地、特色旅游目的地,以文化、休闲为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以梁平城区为核心、小城镇为纽带,构建城乡一体的特色产业体系,加强城乡经济互动,实现城乡共生;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建设均等化;加强农村扶贫攻坚的政策保障,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水平,实现精准脱贫;注重区域协调发展,结合梁平区位特征,联动周边区县,承接主城片区与渝西片区产业转移;健全保护协调机制,加强跨区域生态保护空间的保护。
三、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规划形成由梁平城区和屏锦镇、袁驿镇、虎城镇、福禄镇、新盛镇、云龙镇等6个重点镇以及聚奎镇、礼让镇、明达镇等23个一般镇,共同构成的“城区―镇”城镇体系;划定由双桂街道全域以及梁山街道、仁贤镇、金带镇、合兴镇、安胜镇、星桥镇部分行政辖区构成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及由城市建设用地与城市发展备用地构成的城市开发边界。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包括双桂城区、梁山城区、梁平工业园区、梁平火车北站片区;城市发展备用地包括梁平火车北站片区东南侧南环路以内区域、梁平工业园区与双桂城区北部区域、梁平工业园区铁路货运站西侧区域。
四、合理控制城市、镇规模。至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67万人,城镇人口35.5万人,梁平城区人口2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3%;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4.8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7平方公里。至2030年,全区常住人口70万人,城镇人口45.5万人,梁平城区人口3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5%;城镇建设用地规模43.4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35平方公里,城市发展备用地规模4平方公里。
五、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统筹城乡综合交通设施建设,建成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一般公路、铁路和通用机场相协调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成达万铁路梁平综合枢纽站、渝万城际铁路梁平综合枢纽站等综合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能源、通信、给排水、环卫等各类基础设施。建立包括防洪、消防、地质灾害防治、抗震、人防、危险品防护等在内的城乡综合防灾体系。
六、加强生态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管制建设空间。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对明月山管制区、东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百里竹海市级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滨水保护带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护。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依法进行严格保护。对城镇建设用地、乡村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严格管制,依法开展城乡建设行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区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防治。
七、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双桂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梁平文峰塔、福禄天香塔,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南岩石刻、光华亭等34处,市级优秀历史建筑孟浩然故居、虎城镇禹王宫等2处,席帽村中国传统村落,群益村传统风貌区,来知德墓等历史文化遗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与利用。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梁平区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各类涉及建设用地或空间布局的规划和建设行为均应符合其要求。要依法公布《总体规划》,加强《总体规划》宣传,强化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规划的意识。根据《总体规划》,优化完善各类下位规划。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总体规划》实施的重点和建设时序。依法对规划区范围,包括各类开发区在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区级规划管理权不得分解下放。督促区内各单位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共同努力把梁平区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不得随意改变。确需修改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