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南川区河图乡、古花乡、庆元乡设立河图镇、古花镇、庆元镇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南川区河图乡、古花乡、庆元乡
设立河图镇、古花镇、庆元镇的批复
渝府〔2016〕41号
南川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河图乡古花乡庆元乡撤乡设镇的请示》(南川府文〔2016〕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河图乡,设立河图镇。河图镇行政区域为原河图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河江支路18号(原河图乡人民政府驻地)。
二、同意撤销古花乡,设立古花镇。古花镇行政区域为原古花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文政街35号(原古花乡人民政府驻地)。
三、同意撤销庆元乡,设立庆元镇。庆元镇行政区域为原庆元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聚龙街101号(原庆元乡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南川区辖3个街道、25个镇、6个乡。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