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铜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4年编制)的批复
渝府〔2015〕5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铜梁区城乡总体规划
(2014年编制)的批复
铜梁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批铜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4年编制)的请示》(铜梁府文〔2015〕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铜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4年编制)》(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铜梁区是重庆新兴工业基地、重要的产业承接示范区、特色旅游目的地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总体规划》,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要优化城镇布局,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把铜梁城区作为城镇化的主要载体,促进功能组团和镇的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各类生态资源,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把铜梁建成具有较强辐射力和吸引力,经济繁荣、功能完善、城乡和谐的生态宜居城市。
三、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要在全域范围内合理布局产业要素和人口。至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77万,其中城镇人口48万,城镇化率62%;全域城镇建设用地52平方公里,形成铜梁城区,安居镇、大庙镇、平滩镇3个重点镇,土桥镇、石鱼镇、太平镇等21个一般镇的“城区—镇”城镇体系等级结构。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至2020年,铜梁城区常住人口43万,城市建设用地45平方公里,形成“一心三轴四组团”城市空间结构。“一心”即位于新城核心区的综合服务中心;“三轴”即由北至南串联职教园区、新城核心区、人民公园、玄天湖的城市功能轴,沿产业大道形成的产业发展轴,依托迎宾路由东至西串联工业园区、新城核心区、玄天湖等的综合功能轴;“四组团”即东部工业组团、北部综合服务组团、南部站前服务组团、西部休闲旅游组团。要积极引导产业与城市人口分布,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防止城市人口规模盲目扩大与过度集聚。
五、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统筹城乡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与重庆主城区交通一体化进程,建立公路、铁路、水运相协调的城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城市道路网布局,形成由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构成的功能明确、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坚持公交优先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普通公交为主的公共客运服务系统。重视镇、乡、村交通建设,规划建设镇、乡、村客运站。统筹规划和建设城乡给水、排水、污水、燃气、通信、电力和固废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建成覆盖全域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高度重视防灾工作,建立包括防洪、抗震、地质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范、危险品防护、消防、人防等在内的城乡综合防灾体系。
六、注重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减少城乡建设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落实水环境、大气环境、固废处理、噪音污染治理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改善环境质量。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环境容量,按规定对生态保护区域进行管制,包括毓青山自然保护区、巴岳山—西温泉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连片区域、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及因灾害等原因设立的特别管制区。
七、以人为本,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城乡均衡化。铜梁城区要按照承担全域综合服务中心职能的要求,布局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医疗、社会福利、文化和体育活动设施。镇要按照区域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布局义务教育、卫生院、社会福利等设施。中心村要立足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基本服务的要求,布局卫生室、小学等设施。
八、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城乡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武庙、禹王宫、邱少云烈士纪念碑等1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和利用。认真做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安居镇的保护利用,保护整体建筑风貌。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铜梁区城乡建设、发展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各类涉及城乡空间发展和建设的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依法公布《总体规划》,加强《总体规划》的宣传,强化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规划的意识;根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总体规划》实施的重点和建设时序;依法对规划区范围,包括各类开发区在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区级规划管理权不得分解下放;统筹区内各单位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共同努力把铜梁区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保持其稳定性。确需修改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市规划局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