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浩口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渝府〔2011〕10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武隆浩口水电站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市移民局:
你局《关于审批重庆市武隆浩口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渝移文〔2011〕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武隆浩口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
二、同意《规划大纲》中提出的移民安置原则、依据以及武隆浩口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采取农业安置和农转非安置的方式。
三、同意《规划大纲》中提出的专业项目复建规划、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等编制原则。
四、请你局会同武隆县、彭水县人民政府,根据《规划大纲》和规定的程序,编制《武隆浩口水电站工程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审。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