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其本身补偿款是关乎到被拆迁人今后的生活水平的重点,房屋拆迁补偿款大头属于房屋价值。即房屋补偿越高,最后总体补偿款额度也就越高,从此看出房屋价值是拆迁补偿重中之重。实践中,拆迁方通过自行雇佣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往往与周边市场价值大相径庭,房屋价格严重偏低。因此,房屋拆迁时,如何预估其本身价值做到心中有数,才是每一位被拆迁人应做的事情。今天刘可心律师教教你如何预估房屋价值。
一、评估参照法
房屋拆迁,从本质上将就是改善老百姓生活品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也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即评估参照法,参照房屋周边开发商盖的商品房市场价值,也就是区位价值。被拆迁人可以依据房屋年限、面积、单价和房屋原用途等综合考量价值,以此对比拆迁方给出的价值。差距过大的话,被拆迁人要找出其出入所在,并根据此进行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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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市场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也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房屋征收的价值是按照周边商品房市场价值计算,即市场法。其市场随着时间的不同价值也不相同。实践中房屋拆迁程序:征收公告—房屋价值协商—评估。这里房屋价值协商到评估时间的长短不一,几个月几年都有可能,那么最后评估机构的评估时间节点就成为房屋价值重点,我们每个人都清楚房价涨幅不定,时间越久房价越高。实践中,很多拆迁方颁布征收公告就委托评估机构评估,那么,这里就存在问题,按照评估时间节点与最后做出征收决定时间节点,其时间长短不一,造成老百姓房屋补偿价值严重损失。
刘可心律师提示法律赋予广大被拆迁人争取合法权利,但是维权时机很重要,法律是有诉讼失效期的,所以被拆迁人要莫要丧失自身的权益。如果不清楚可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争取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