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拆迁的特殊性,并不像其他事物那么普及,很多人一生中也遇不到一次,所以导致遇到拆迁的百姓对征拆法律的不了解,一直都是拆迁已经结束了,还没弄明白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流程,这就导致双方实力严重不对等,拆迁过程失去了平衡,经常因为补偿引发各种各样的纠纷事件。
想要拆迁过程如鱼得水,这些简单又实用的法律规定拆迁户应当牢记,毕竟出现问题后就是一根救命稻草。
谁有权利进行征地拆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ZF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以只有市县ZF可以对本管辖区域内的房屋进行征收和补偿,其他部门机关没有权限,即使我们看到的不是市县ZF进行的,那也是委托方,实际中的征拆行为都是市县ZF行为。
房屋拆迁要以公共利益
法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应当是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比如因为国防、外交、水利交通、旧城改造、保障性工程等。
公告程序必须有
不管是征收公告还是补偿公告,市县ZF作出决定后都应该在拆迁范围内及时公告,公告的作出以及公告内容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明确写明拆迁户的救济途径和期限,这样拆迁户就会知道自己如何补偿,对补偿不服应该提起什么样的救济途径。
补偿项目要全面
补偿中应当包含: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其他补助和奖励。
补偿协议签订公平合理
拆迁方和拆迁户针对补偿方式、补偿额度、补偿时间、回迁房的位置、面积、户型、搬迁时间、过渡方式等共同协商约定,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的签订应当公平合理,不能违背拆迁户的意愿。
拆迁户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户可以自主选择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而实际中还会有产权+货币的补偿方式,拆迁方不能指定拆迁户的补偿方式,不能只给拆迁户提供单一的补偿方式。
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拆迁户的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
拒绝拆迁中的暴力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通过暴力、威胁逼迫等行为断掉拆迁户的水、电、气、路,迫使拆迁户违背真实意愿搬迁。
拆迁方私自强拆就是违法,要严惩
我们都知道,法律已经取消了行政强拆,但是并不代表强拆就不存在了,目前法律仍然保留了司法强拆和不可预料的违法强拆,司法强拆是目前唯一合法的强拆行为,如果拆迁户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没有复议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的,那么法律会认为拆迁户对补偿没有异议,但是又拒绝搬迁,所以就会被司法强拆,除此之外其他所有形式的强拆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