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一下这种误区是怎么存在的,首先应该知道房屋拆迁涉及的程序部门很多,如果有其中一点存在违法,我们就可以进行法律维权,对于被拆迁人说的房子还没拆,如果房子被强拆了,那就是严重的违法,并不是只有出现严重违法时我们才能选择维权,相反,真等到此时再进行维权,虽然可以维权,但会让我们陷入被动,让我们维权路更加难走。
每次我们拆迁律师反问被拆迁人在遭遇强拆有没有报警,得到的回复基本都是“报警有用吗?他们会管吗?还不是帮着拆迁人,靠谁都靠不了,谁要是敢动我房子,我一腔热血,就泼在他身上,这样他们就不敢拆了”,这其实是一个大误区。
很多被拆迁人总是认为走法律程序打官司是没用的,普通人有再大的能耐也不能和强大的拆迁人对抗,即使违法证据确凿,因为拆迁人的关系最终也是败诉,还不如自己去上访,这样不浪费时间,还不需要成本,要是我把事情宣扬出去,引起重视,那肯定一切都解决了,那么我们想问 真的这样吗?那一切不都是被拆迁人自己的想法吗?这又是另一大误区,之前我们的拆迁律师写过一篇关于“信访”和“信法”的区别,不要在维权路上越走越远!,想具体了解的可以点击看一下。
上述都是渊博拆迁律师总结出的几个被拆迁人的误区,被拆迁人一定要重新认识,不能轻信网络中非专业人士和经历过拆迁所谓有经验的人,每一件拆迁案件 情况都是不同的,一家的拆迁经验不能适用于其他家,所以我们要寻求专业人士,当然不是所有的律师就是专业的,“专业和非专业”的区别在于他的领域,律师领域也是很多,有民事领域、刑事领域,而对于专注于做征地拆迁的律师来说,他们才算的上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