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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重点督查全国征收拆迁案件,还老百姓

时间:2018-08-20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2018年5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8起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重点督查全国征收拆迁案件,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指引老百姓依法诉讼、依法维权,这说明最高院针对全国征收拆迁案件的重视,还老百姓一片蓝天。

2015年5月1日新的行政诉讼法修改以后,全国行政诉讼案件每年以飞速增长,特别是征收拆迁类型的案件,据统计2015年、2016年、2017年这三年中,全国法院受理征地拆迁类型案件29000件、31000件和39000件,占行政诉讼总量的13%、14%和17%左右。说明征地拆迁案件是当今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司法部门的重点督查对象。

最高院:重点督查全国征收拆迁案件,还老百姓一片蓝天!

发布了8起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1、王风俊诉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拆迁补偿安置行政裁决案;

2、孙德兴诉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案;

3、王江超等3人诉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急避险决定案;

4、陆继尧诉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政府济川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案;

5、吉林省永吉县龙达物资经销处诉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政府征收补偿案;

6、焦吉顺诉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行政征收管理案;

7、王艳影诉辽宁省沈阳市浑南现代商贸区管理委员会履行补偿职责案;

8、谷玉梁、孟巧林诉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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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布的征收拆迁典型案例是从大量的案例中挑选出来的,选取的案例涉及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征收等行政管理事项,涵盖了征收拆迁中有关征收决定、安置补偿和强拆实施环节的典型争议,具有比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监督,及时纠正行政机关在征收拆迁中的违法行为,同时确认行政机关合法行为的效力,切实实现了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诉权、产权的双重保护。

最高院:重点督查全国征收拆迁案件,还老百姓一片蓝天!

如王风俊诉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拆迁补偿安置行政裁决案:

在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当中,安置人口数量之认定关乎被拆迁农户财产权利的充分保护,准确认定乃是依法行政应有之义。实践中,有些地方出于行政效率等方面的考虑,简单以拆迁户口冻结统计的时间节点来确定安置人口数量,排除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特殊情形,使得某些特殊人群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合理需求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本案中,二审法院通过纠正错误的一审判决和被诉行政行为,正确贯彻征收补偿的法律规则,充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婚嫁女、新生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特别关爱。

如谷玉梁、孟巧林诉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科学合理的程序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陈述权和申辩权,促进实体公正。程序正当性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具有独立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此既是党的十九大对加强权力监督与运行机制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发展到一定阶段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需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确立了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原则,并对评估机构选择、评估过程运行、评估结果送达以及申请复估、申请鉴定等关键程序作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明确规定。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行政机关不仅要做到实体合法,也必须做到程序正当。本案中,人民法院结合被诉征收补偿决定的形成过程,着重从评估机构的选定、评估事项的确定、评估报告的送达、评估异议以及补偿方式的选择等多个程序角度,分析了亭湖区政府征收全过程的程序正当性,进而肯定了安置补偿方式与结果的合法性。既强调被征收人享有的应受法律保障的程序与实体权利,也支持了本案行政机关采取的一系列正确做法,有力地发挥了司法监督作用,对于确立相关领域的审查范围和审查标准,维护公共利益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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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孙德兴诉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案:

评估报告只有准确反映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被征收人才有可能获得充分合理的补偿。要做到这一点,不仅需要行政机关和评估机构依法依规实施评估,同时也离不开被征收人自身的配合与协助。如果被征收人拒绝履行配合与协助的义务导致无法评估,不利后果应由被征收人承担。本案即属此种情形,在孙德兴拒绝评估机构入户,导致装饰装修及房屋附属物无法评估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对上述财物确定补偿数额,而是在决定中载明经入户按实评估后按规定予以补偿,人民法院判决对这一做法予以认可。此案判决不仅体现了对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值得注意的是,以个案方式引导被征收人积极协助当地政府的依法征拆工作,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高院的态度:在审理征收拆迁类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合理界定公共利益范围,审查涉案建设项目是否合乎公益要求和比例原则,坚决防止公共利益扩大化。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遵循及时合理补偿原则,依法公正审理征收补偿协议等案件,达到通过补偿复原被征收人因征收而受损的权益的目的,充分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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