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份2018年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关于《强揽工程 强拿硬要 强行阻工村霸被惩处 扫黑除恶护发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十八届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九大的工作报告显示,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7.8万人。侵吞群众拆迁补偿款,套取民政救济款,侵占扶贫资金……。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本次通报,再次宣示了中央纪委坚决整治基层腐败,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如磐石的决心。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切实保障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严格依法监督,保证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搜cqlst1981
二、人员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职责权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
(2)质询权。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民作出说明。
(3)审核权。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4)建议权。向村“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两委”日常工作。
(5)主持民主评议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四、监督内容。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紧密结合村情实际,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监督:
(1)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主要是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村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
(2)村级财产管理情况。主要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代行管理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村级其他财务管理情况。
(3)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主要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4)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支农和扶贫资金使用、各项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申请和发放等情况。
(5)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主要是建设文明乡风、创建文明村镇、推动移风易俗,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执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情况。
(6)其他应当监督的事项。
五、工作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按照以下方式实施监督:
(1)收集意见。根据上级党委和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和村级决定的重大事项,通过接待来访、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确定监督事项。
(2)提出建议。围绕监督事项,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收集到的意见,提出工作建议。
(3)监督落实。对监督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和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沟通等形式,及时通报反馈监督结果。
六、管理考核。有计划地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教育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县一级负责培训,其他成员由乡镇负责培训。要健全退出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不力、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等,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免去其职务;严重违纪受到党纪处分、两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被判处刑罚、连续两次民主评议不称职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国家加大对村霸的查处力度,有压迫才有反抗,因此我们老百姓也要站出来,团结一心,与恶势力做斗争。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此类情况,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话,我们要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大家要相信党、相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