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博拆迁律师发现很多人一生中签过的协议可能屈指可数,更有甚者一辈子都没有签过协议,签的第一份协议就是自己家里拆迁,土地被征用的拆迁补偿协议,对于这样一份陌生的协议,很多人没有了思路,看不透协议内的条例是否对自己有利,那么今天渊博拆迁律师带大家看的话题是 如果你面对一份不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你是签还是不签?。
有的朋友可能会说,手是我自己的,我不签字,你说什么也不管用,看你能怎么办,也有人感觉,毕竟自己势单力薄,就算现在不签,以后早晚也得签,自己的不签字并带来不了什么,
那么对于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我们到底是签还是不签呢?
对待这个问题,应该理性考虑,对于拆迁补偿协议,不管是签字还是不签,都应该慎重考虑后决定,如果协议签字后,就受法律保护,就有一定的约束力,当然签订协议也分情况,被拆迁人自愿签订协议的,想再后悔就很难了。
有这么一个问题,如果当事人没有考虑好就签订了协议,是否考虑过签订协议所带来的后果呢?我们还是建议 在没有综合考虑清楚前不要随随便便就把协议给签了。
不签字是不是就代表自己的态度,是不是拖下去就可以了呢?答案当然不是,之前我们也提到过,一些拆迁项目是建立在公益事业上的,可具有强制性,强制性的前提当然是需要合理合法,也就是给被拆迁人合理的拆迁补偿,当然被拆迁人感觉补偿不合理、不公平,是可以提起复议,或直接提交征收人的违法点,这也是每一个被拆迁人的最基本权利。
在律师行业流传这么一句话:法律从来不会保护抱着权利睡觉的人,意思是,有了不公,如果你不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法律上认为你对不公没有异议,没有异议你又不签字,那么性质就变了。
所以对于协议靠不签字,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一拖再拖来解决,最后等到的可能是强制拆迁,倘若碰到没有走司法程序的强拆,被拆迁人还可以抓住违法点进行维权,如果对方走完所有强拆程序,那么再想翻身很难。
维权需主动出击,不要等待协议签了,房子拆了,再去咨询,这个时候,你连最基本的资本已经丧失,维权难度大。
那么对于有想通过法律获取合理拆迁补偿计划的,在没有正式聘用拆迁律师之前,被拆迁人还应该了解以下:
了解相关文件:大多情况下征地拆迁时拆迁方都会公告征地拆迁文件(项目用地说明书、土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审批(省级政府批准),征用地公告、房屋评估报告以及补偿安置方案等等,如果遇到没有任何公告的或口头公告的都属于违法。
证据收集:被拆迁人收集房屋相关证件说明,还有房屋内装修的视频或者图片,和拆迁方洽商时进行录音取证,在拆迁方进行强拆时进行视频、图片记录,这都是以后维权用到的重要证据。
寻找律师:尽可能的把情况简述清楚,沟通很重要,律师获取的所有信息都是通过和被拆迁人的沟通,这样律师才会通过被拆迁人的描述进行案情分析,获取最佳的维权方案。
被拆迁人做好心理准备:很多普通民众几乎没有经历过官司,更别说和政府打官司,很多人都接受不了,认为民告官没有什么用,很多人宁愿补偿不合理,也不愿意和政府打官司,我们要说的是,现在我国是法治社会,打官司只是在一件事上寻求公平、公正的处理,如果思想还停留在几十年前,那么你的维权路已经让你自己堵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