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府办发〔2018〕35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城区(含雁江区、高新区、临空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城区(含雁江区、高新区、临空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雁江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城区(含雁江区、高新区、临空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2018年6月13日
资阳市城区(含雁江区、高新区、临空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增强土地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国土资发〔2015〕12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资府办发〔2015〕33号)等文件要求,参考当前我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项目用地实际,特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提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为重点,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出发点,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的基本要求,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基本原则。一是城乡统筹原则。正确处理和把握中心城区、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城市空间结构调整,落实城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二是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三是供需平衡原则。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况,科学安排土地供应的数量、结构、布局和时序,达到供需平衡状态。四是有保有压原则。严格执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重大集群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二、供应计划
2018年,市本级(含雁江区、高新区、临空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872.6公顷(见附件1)。按照区域划分:
市本级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06.2公顷,其中商服用地6.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0公顷,住宅用地6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7.3公顷。
高新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227.6公顷,其中商服用地2.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2.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0.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2.1公顷。
临空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419.8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3.3公顷,住宅用地33.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6.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86.5公顷。
雁江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19公顷,其中商服用地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0公顷,住宅用地3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公顷。
商住用地出让计划中,市本级计划于2018年出让商住用地68.9公顷,预计成交价款18.9亿元;高新区出让商住用地2.4公顷,预计成交价款0.29亿元(见附件2);雁江区计划于2018年出让商住用地33公顷。
三、工作要求
(一)优化土地空间布局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年度用地计划,强化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的调控。通过建设用地扩张与内部挖潜挂钩,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按照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和其他社会公益性用地;适当控制一般城镇发展,严格控制规模小、投资强度低的工业集中区规模。
(二)调整土地供应结构
大力支持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充分保障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备优势的产业结构;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制造业土地供应;优先支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及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土地供应,支持基础服务业用地供应。此外,以供需关系为主导,控制商品房用地的供应规模,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力度,充分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优先安排储备土地用于住房开发建设。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实现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严格控制房地产项目建设用地规模,切实监督房地产企业和大宗土地的开发建设。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和建设项目用地检查核验制度,对涉及闲置的建设用地,依法及时处置到位。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严格执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7〕4号)及《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资府办发〔2015〕33号),依法依规做好土地出让工作,合理控制土地市场投放的数量和时序,结合市场用地需求和价格变化,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疲软对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积极探索有偿使用,逐步缩小划拨方式供地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确保供应计划的执行力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须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后的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具体地块,实行适度弹性、动态管理。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以及高新区管委会、临空区管委会等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对列入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要实施专人负责制,开辟绿色审批通道,落实跟踪报批服务,优化审批程序,提高供地效率。
(三)建立动态监管和跟踪服务制度
建立土地供应项目监管制度,对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动态掌握供地进展情况,适时调度供地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减少土地供应过程中的矛盾与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附件:1.资阳市城区(含雁江区、高新区、临空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市本级(含高新区)2018年商住用地出让计划表
3.市本级(含高新区)2018年基础设施类用地供应计划表
资阳市城区(含雁江区、高新区、临空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总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廉租房 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其他用地 | |||||||||
市本级 | 106.2 | 6.9 | 20 | 62 | 0 | 0 | 62 | 0 | 0 | 17.3 | 0 | 0 | |
高新区 | 227.6 | 2.4 | 52.8 | 0 | 0 | 0 | 0 | 0 | 100.3 | 72.1 | 0 | 0 | |
临空区 | 419.8 | 13.3 | 0 | 33.4 | 0 | 0 | 33.4 | 0 | 86.6 | 286.5 | 0 | 0 | |
雁江区 | 119 | 3 | 40 | 30 | 0 | 0 | 30 | 0 | 40 | 0 | 6 | 0 | |
合计 | 872.6 | 25.6 | 112.8 | 125.4 | 0 | 0 | 125.4 | 0 | 226.9 | 375.9 | 6 | 0 |
备注:1.住宅用地中的其他用地指保障性住房用地。
2.市本级及雁江区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以拟供商住用地总量的10%计算,商品房用地供应计划以拟供商住用地总量的90%计算。
市本级(含高新区)2018年商住用地出让计划表
序号 | 位置 | 用途 | 面积 | 容积率 |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预计成交价 | 出让时间 |
1 | 幸福大道18号 | 居住 | 7.09 | 2 | 1500 | 2.13 | 3月 |
2 | 幸福大道19号 | 居住 | 4.06 | 1.6 | 1700 | 1.1 | 4月 |
3 | 幸福大道5号 | 居住 | 4.87 | 1.5 | 1700 | 1.24 | 5月 |
4 | 金德管业地块1 | 居住 | 8.60 | 2 | 1700 | 2.9 | 6月 |
5 | 金德管业地块2 | 居住 | 6.67 | 2 | 1700 | 2.3 | 6月 |
6 | 幸福大道20号 | 商业 | 4.00 | 1.5 | 1200 | 0.72 | 7月 |
7 | 百威安置房旁边 | 居住 | 3.73 | 1.8 | 1300 | 0.87 | 8月 |
8 | 北京君峰地块 | 居住 | 3.62 | 1.5 | 1800 | 0.98 | 8月 |
9 | 生态小区 | 商业 | 2.70 | 1.5 | 1000 | 0.4 | 9月 |
10 | 沱东九曲5号以北 | 居住 | 8.31 | 2 | 1400 | 2.33 | 10月 |
11 | 马三路以西 | 居住 | 3.33 | 2 | 1400 | 0.9 | 11月 |
12 | 春天半岛彩虹桥以北 | 居住 | 7.33 | 2 | 1200 | 1.76 | 12月 |
13 | 沱东九曲5号地块以东 | 商住 | 4.53 | 2 | 1400 | 1.27 | 12月 |
14 | 城南大道(高新区地块) | 商业 | 2.41 | 1.5 | 1000 | 0.29 | 10月 |
合计 | 71.25 | 19.19 |
市本级(含高新区)2018年基础设施类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面积(公顷) | 拟供地时间 | 预计供地价款(亿元) | 备注 |
1 | 现代大道北延线 | 街巷用地 | 12.8 | 2018年4月 | 0.77 | |
2 | 国际商贸城周边市政道路 | 街巷用地 | 3.0 | 2018年7月 | 0.18 | |
3 | 资阳市马鞍福苑安置房配套道路项目 | 街巷用地 | 1.5 | 2018年11月 | 0.09 | |
4 | 口腔产业园学院地块(高新区地块) | 教育 | 39.1 | 2018年4月 | 2.35 | |
5 | 文体中心项目用地(高新区地块) | 文化设施 | 58.0 | 2018年5月 | 3.48 | |
6 | 邮政仓储物流地块(高新区地块) | 仓储 | 1.3 | 2018年6月 | 0.08 | |
7 | 原恒昌威博地块(高新区地块) | 科研 | 2.0 | 2018年10月 | 0.24 | |
8 | 天王农贸市场周边道路(高新区地块) | 道路 | 6.9 | 2018年12月 | 0.42 | |
9 | 横八道路(高新区地块) | 道路 | 25.8 | 2018年12月 | 1.55 | |
10 | 横九道路(高新区地块) | 道路 | 20.1 | 2018年12月 | 1.21 | |
11 | 歇马路(高新区地块) | 道路 | 2.4 | 2018年6月 | 0.14 | |
12 | 骏兴棚改配套道路(高新区地块) | 道路 | 5.3 | 2018年6月 | 0.32 | |
13 | 纵四路(高新区地块) | 道路 | 5.6 | 2018年12月 | 0.34 | |
14 | 横九路(高新区地块) | 道路 | 6.0 | 2018年6月 | 0.36 | |
合计 | 189.8 | 1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