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6月24日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近年来,我市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各种农用机械及其他机动车拥有量骤增,群众出行增多,交通违法突出,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卫我市经济发展成果,推动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加强领导,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镇参与、村组联手”的社会化管理机制,区县、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三级网络”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形成区县有机构、乡镇(街道办)有部门、村(社区)有协管的工作格局。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负总责;区县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各区县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定期分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督促所辖乡镇政府(街道办)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设专(兼)职主任,有专门办公场所,配备专职人员;要督促所辖乡镇、社区,配备与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要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聘请1名交通安全协管员,1―3名交通安全宣传员、劝导员;要统筹安排乡镇(街道办)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人员的待遇及相关工作经费,每年所需经费列入区县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教育部门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主体,要切实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公安交警、农机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队,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实施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明确职责,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区县政府:制定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充实工作力量,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交通协管员、劝导员、宣传员培训,授权委托执法。
安监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加强指导,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查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宣传部门: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全年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播放公益交通安全广告等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指导农村地区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严格驾驶员从业资格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整治道路运输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客运管理,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定期排查治理农村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公安交警部门:协助乡镇“农安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村交通协管员、宣传员、劝导员的业务培训;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非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财政、质监、卫生、司法等部门及广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部门联动,大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各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对现有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整治,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的路段,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安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每年要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治理隐患。各行政村(社区)出村路口要设置1条减速设施、1块安全提示(警示)牌、1幅宣传标语、1个宣传专栏,由区县政府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公安部门要严把驾驶员培训、考试、审验和客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等关口;教育行政部门要掌握本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分布和学生(幼儿)数量、校车需求等情况,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与本辖区内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责任书。各级、各部门要上下联动,积极配合,大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五、创新形式,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以典型的违法和事故案例提示出行注意事项,提高宣传效能;要改进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农村群众农闲时节、农村集市贸易等群众聚集时机,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结合普法教育,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