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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时间:2018-12-1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娄底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娄底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试点
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娄底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建引领、统筹推进,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试点项目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试点范围
在娄底中心城区选择5个老旧小区试点改造试点小区选择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并有书面申请
(二)符合城市建设规划
(三)用地性质为通过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
(四)建设时间原则上在2000年以前
(五)近期(十年内)尚无征收拆迁计划
试点小区如需列入城市棚改项目的还须符合《关于规范棚户区界定标准和审批的通知》(湘建保〔2016〕138号)的相关规定
三、试点原则
群众自愿、业主支持小区的业主、使用人改造意愿强烈支持率达到90%以
实用为主、兼顾美观重点对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内容进行整治改造有条件的可以考虑文化体育设施和整体形象提升。
统筹考虑、协调推进社区党建引领与城市扩容提质、创文管卫、背街小巷改造、房屋安全管理、物业管理等有机结合,达到党建用房、党建基地、房屋安全隐患排除、创文管卫达标和物业管理全覆盖等要求
因地制宜、规划引导老旧小区改造应根据小区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科学规划,保障改造质量切实改善小区环境。
四、改造内容
(一)主体功能完善:主要包括屋面修缮、立面整治、楼道整治、下水管道疏浚等
(二)基础设施配套:主要包括小区道路整治、综合管线整治、环卫设施更新改造、消防隐患消除等
(三)环境综合治理:主要包括公共空间、停车区域、管理用房、信报箱、公共宣传栏、无障碍设施、大门围墙、标示标牌等设施的整治
(四)党建文化塑造:主要包括基层党建建设绿化和亮化整治,有条件的小区配置社区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文化景观设施等
五、资金来源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娄底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既要充分利用棚改政策中央和省补资金、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又要有地方财政资金的适度投入,充分利用棚改政策“改、扩、翻”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区财政弥补。具体额度及市、区两级财政分担的比例另行研究
六、改造程序
(一)调查摸底街道和社区选定目标小区对小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二)宣传发动娄星区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指导选定业主代表召开动员大会,填写承诺书(支持率在90%以上
(三)项目申报所在社区填写《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申请表》由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经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审核后报娄底市人民政府。
(四)试点确定市政府审批确定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五)立项审批市发改委负责对项目建设和投资概算进行审批
(六)项目设计市城投集团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在充分征询改造小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娄星区政府和当地办事处组织社区征求意见和公示后,确定设计方案对影响主体结构和抗震安全的改造设计须做好安全论证。
(七)施工建设市城投集团依法依规组织招投标确定监理和施工单位,娄星区人民政府负责控违拆违优化施工环境。
(八)验收移交项目完成后由市政府组织验收,社区和业主代表参与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移交社区和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七、责任分工
市房地产管理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项目争取、政策解释、标准制定、沟通协调、验收考核等工作。
市城投集团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资金筹措、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建设等工作。
娄星区人民政府作为群众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控违拆违、矛盾处理、环境优化、物业覆盖等工作。
市发改、审计、国土、财政、住建、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力配合
八、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调查摸底、项目申报、项目确定、宣传发动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项目设计、立项、招投标工作9月10日前进场施工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
(三)验收移交阶段:2018年12月31日前按照竣工验收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和移交
以上时间安排均按验收移交的工作节点倒排如遇政策性调整或不可抗因素,则顺延相应工作节点
九、考核评比
年底由市政府组织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由市、区财政安排部分资金,对改造工作优秀单位进行奖励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心系群众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发动争取群众支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了解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工作措施及改造的范围程序,取得群众理解促进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按技术规范施工做到严把“三关”:材料质量关、施工质量关、工程进度关,做到“三公开”:设计公开、内容公开、监督公开确保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做好、做实。
 


 
 
抄送:市委各部门娄底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中央、省属驻娄各单位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印发

娄政办发〔201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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