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省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2-13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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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省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莆田市省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
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加快贫困人口脱贫,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5〕25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发展、生态保护、社会保障、“三农”工作等协同推进、共同发展,尽快实现全市国定和省定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不愁吃、不愁穿,住房安全、基本医疗和义务教育有保障,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主要目标。市直有关单位与县(区)政府(管委会)联动,形成扶贫攻坚合力,筹集我市省定扶贫标准的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切实抓好贫困人口的住房保障工作。同时,解决好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所需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配套问题,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三)运作模式。省定扶贫标准的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性银行融资、全市统贷统还”方式运作,由南日集团全资子公司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我市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的投融资任务,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偿还贷款本息。
二、实施步骤
(一) 根据市农业局统计,全市符合省定扶贫标准、且现有住房没有安全保障的农村贫困人口共4587人,按每人2万元的额度测算,全市共需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约9174万元。
(二) 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贷款,在农业发展银行开立一般账户,专门用于结算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的投融资业务资金往来,确保资金封闭运行;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承担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的投融资业务与其所经营管理的其他业务要做到完全隔离。
(三) 授权市农业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与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省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明确购买服务事项所涉及的金额、期限、资金监管等事项。
(四) 市财政局牵头办理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手续,并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按《省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将偿还贷款本息的资金拨补到位。贷款贴息资金按市、县(区)1:1配套,从第六年起还本付息。
(五)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莆田市分行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在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六) 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贷款申报工作,及时提供办理贷款所需材料。
(七) 贷款获批后,各县(区、管委会)根据辖内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数量,向市农业局申报所需专项贷款金额。市农业局、财政局审核通过后,通知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资金下拨给各县(区、管委会)指定的承担扶贫投资公司,具体名单如下:
仙游县: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城厢区:莆田市城厢区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秀屿区:莆田市湄洲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北岸管委会: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各县(区、管委会)按照扶贫工作有关要求,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在省定贫困人口易地搬迁住房安全切实得到保障的基础上,节余资金可统筹用于集中安置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就业岗位开发等与省定贫困人口脱贫工作紧密相关的建设需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定扶贫标准的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各级各部门要从扶贫攻坚全局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好事做好。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力度,形成组织有力、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让贫困人口真正得到实惠。
(二)切实落实责任。市农业局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财政局、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各县(区、管委会)扶贫对口部门要深入镇村和贫困户家庭,掌握第一手资料,准确把握补助对象的条件,认真核实情况,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保障符合条件贫困人员的住房安全。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快贷款办理进度,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争取信贷规模和优惠政策,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补助资金专项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三)加强资金管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莆田市分行要根据市农业局和财政局核定的金额发放贷款,避免造成贷款资金闲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申请、审核、审批、使用等各环节责任;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规范行为,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