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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三年改造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8-12-13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漳政办〔2018〕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三年改造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

三年改造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漳委〔2018〕1号)和《关于加快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漳委发〔2017〕20号),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购物环境,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场经济,提升城市形象和市民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证“菜篮子”商品质量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便民、利民、为民”,彰显市场公益属性,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建设及配套滞后、管理层次不高和脏乱差等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实施范围

芗城区、龙文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规划范围内政府定点配套的农贸市场。

三、实施目标和时间安排

1.实施目标。根据《漳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加快完成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农贸市场的环境设施和管理水平,建设改造后的市场必须是室内市场,有符合标准的人防、物技、技防及消防设施,且达到四个目标:硬件设施规范、齐全、标准统一;档口经营整洁、有序、分类科学;环境卫生干净、亮堂、全天保洁;公共服务公开、便民、管理规范。同时结合在我市开展标准化农贸市场争创活动,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管理服务的新跨越,力争“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占有率在三年内达到80%。

2.时间安排。分3年实施,2018年重点在芗城区和龙文区新建农贸市场 3个、改造农贸市场4个,力争建设1-2个规范化的农贸市场作为标杆,2019、2020年度参照“行动计划”制定中心城区改造建设的目标项目数,2020年改造建设基本完成。

四、组织实施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漳州市农贸市场规划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吴卫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佳生  市政府办副主任

        曾建新  市商务局局长

        曹   阳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  员:李浩添  市卫计委副主任

        林远鹏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池  毅  市文明办副主任 

        张海鹏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永金  市住建局副局长

        施文旭  市质监局副局长

        吕  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赖云明  市物价局副局长

        吴加和  市海洋与渔业局调研员

        黄添武  市国土局副调研员 

        叶绿保  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沈振福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蔡水金  市城管执法局副调研员 

        林水福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陈满载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王龙灿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黄艺群  芗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卢   坚  龙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天寿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陈六郎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主要有:制定发布全市有关农贸市场规划、改造、相关政策、方案;按年度分区下达2018-2020年工作任务;负责牵头督促、协调解决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中的具体工作,确保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五、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合力推进。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把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和民生工程”,列入年度重要工作目标列入绩效考评内容。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月工作例会制度,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落实措施,紧密配合。各责任主体要根据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和标准,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2.加强保障,健全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靠前服务,加强指导,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共同研究制定《农贸市场改造建设项目考核评分办法》《漳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漳州市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漳州市标准化农贸市场创建实施方案》等相应配套措施,加大监管,确保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作按程序、按进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同时,加大对周边“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逐步取缔“马路市场”,保障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3.节约资源、科学规划。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要因地制宜,统筹发挥公共服务功能,坚持实用、耐用、节约、环保、适度超前的原则。从市场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群众需求,科学制定改造建设方案。提升改造期间,要制定科学的临时搬迁、过渡方案,保持市场正常营业。

4.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切实做到不因改造建设增加群众负担、哄抬摊位租金,做到少扰民、不扰民。农贸市场业主要向周边居民和市场经营户宣传改造建设的目的、意义,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货源组织调运,确保改造提升期间“菜篮子”商品正常供应。改造建设期间及改造建设后,要保持农贸市场摊位租金的稳定,其硬件设施及经营管理情况将列入“漳州市创建标准化农贸市场”的评比内容。

5.加强管理,形成长效。坚持一手抓改造一手抓管理。改造提升期间,农贸市场各项管理工作不能放松、简化。要进一步探索科学化、高效化的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和市场经营户的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和市场经营户的职业道德和文明经商意识,营造规范有序、群众满意的市场经营环境。

 

除中心城区外的其他县(市)、开发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参照此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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