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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2-15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崆峒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中心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治理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抓好治理整顿工作。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


 
                                                                                            
 

中心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
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近年来,为了遏制中心城市规划区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市区两级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政策宣传、执法监督、违章建筑拆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多次组织开展了集中拆违行动,但农(居)民个人违法建设、侵占耕地乱修乱建,住宅小区、背街小巷、市场商铺私搭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未批先建,个别开发企业违反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影响了正常的城市建设秩序和城市形象的提升。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治理整顿城市规划区内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的函》(甘建函﹝2014﹞383号)有关精神,为了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市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私搭乱建、抢修强建等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治理整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整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集中力量打一场拆违“歼灭战”,切实遏制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建立违法建设查处的长效机制,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秩序,为构建和谐宜居环境奠定基础。
    二、整治内容
    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东起平镇桥,西至崆峒山聚仙桥,南起南山高压线,北至北山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具体包括:
     1.“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区域内2013年12月底以后农(居)民个人违法建设。
     2.侵占耕地乱修乱建。
     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在小区内道路、公共设施用地、楼房屋顶等进行私搭乱建,影响消防,存在安全隐患。
     4.背街小巷、沿街门店、便民市场等占用人行道(道路)、绿地等进行门店延伸、私搭乱建,影响市容和交通,存在安全隐患。
     5.宗教活动场所未批先建、批少建多,严重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
     6.个别开发企业违反规划许可内容,在工程建设中擅自移位或加层、加宽、加长超面积修建。
    三、职责分工
    为了确保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抓好治理整顿工作。
    1.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所有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的治理整顿工作。
        组  长:尚江平
        副组长:张  军  孙乐琦
    2.崆峒区政府负责大岔河至崆峒山聚仙桥范围内农(居)民个人违法建房治理整顿,并牵头组织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对背街小巷、沿街门店、便民市场的私搭乱建、抢修抢建等违法建设进行治理整顿。
        组  长:兰正芳
        副组长:陈方荣  杨国栋  王江海  吕世虎 
    3.市国土局负责集体耕地内抢修抢建、私搭乱建违法建设的治理整顿工作。
        组  长:王福俊
         副组长:王培莲  柳瑞霞  杨 勇
    4.市、区住建局负责督促各物业管理公司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设进行治理整顿,街道、社区负责做好相关小区的治理整顿。
        组  长:高新平
        副组长:王蔚东  各街道办负责人
    5.市规划局负责对建设单位或开发企业的各类违法建设进行治理整顿,并牵头组织市、区宗教局、崆峒区执法局对宗教活动场所内违法建设进行治理整顿。
        组  长:景来万
        副组长:李广德  陈方荣  冯心强 孙长云
    四、整治方法
    本次违法建设行为集中治理整顿工作,采取法规宣传、调查认定、自行拆除与强制拆除平行推进的方法,从   2015年1月上旬开始至2015年4月底结束。
    1法规宣传
    将法规宣传贯穿本次治理整顿工作的全过程,各相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充分利用平凉日报、平凉电视台、平凉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媒介,采取车辆巡回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进村进社区进企业开展全方位宣传。重点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市个人建房管理的公告、文件等。
    2调查认定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治理整顿工作职责,对私搭乱建、抢修抢建等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建立台账,依据违法情节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侵占耕地、占用道路等公共用地,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限期自行拆除。对于正在进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责令立即停工,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各类违法建设的调查认定工作必须在1月20日前完成。
    3拆除整改
    要继续坚持崆峒区结合棚户区改造土地房屋征收建立的集中拆违长效机制,集中时间,强势推进。各责任单位对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单位)要通过约谈告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等方式,督促其在限定时限内自行拆除。限期拆除通知书下发后,在规定时限内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单位)未自行拆除的,由责任单位牵头,整合执法力量,制定强拆方案,按照“滚动式”、不定期的方式,围绕农(居)民个人违法建房、侵占耕地乱修乱建、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沿路沿街市场门店私搭乱建、宗教活动场所及开发企业违法建设开展集中拆违行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牵头单位要尽快成立治理整顿工作领导机构,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抓紧开展工作。崆峒区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发挥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与集中拆违的震慑作用。为了确保本次违法建设行为治理整顿工作有序推进,在市规划局设立协调办公室,负责治理整顿的协调指导、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将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协调办公室。
    2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平凉日报社、平凉电视台要抽组专门力量,加大对本次治理整顿工作的宣传报道,客观、准确、及时地跟踪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对违法性质比较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建设行为,要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3精心组织,严肃工作纪律。各责任单位要把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情况摸准,底子吃透,把方案拿细拿实,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靠实、整顿平稳。在整治过程中既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又要灵活掌握,穿插开展调查认定、强制拆除等工作。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明确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在中心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查处中所承担的职责,认真开展执法巡查,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真正做到随发现、随制止,随查处、随拆除。市、区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互相协作,按照市区一体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做好中心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治理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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