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完善土地价格体系,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和实用性,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15年全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5〕443号)要求,我市开展了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科尔沁区中心城区更新成果已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验收。现将科尔沁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见附件),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原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科尔沁区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
科尔沁区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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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 |
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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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3084 |
1334 |
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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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1859 |
988 |
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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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1012 |
552 |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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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
626 |
319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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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 |
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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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工业限制区若有工业用地其地价可参考工业用地一级区地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①机关团体用地、科教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参照住宅用地下浮百分之十;②新闻出版用地、医卫慈善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公园与绿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参照商业用地下浮百分之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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