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开鲁县建华镇等九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的报告》(开政字〔2011〕128号)收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65号)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对开鲁县建华镇等9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建华镇、大榆树镇、黑龙坝镇、麦新镇、义合塔拉镇、小街基镇、东风镇、吉日嘎郎吐镇、东来镇等9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二、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
到2020年,建华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3492.45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10299.27公顷。
大榆树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081.86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7115.30公顷。
黑龙坝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080.80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6624.33公顷。
麦新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638.07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8288.27公顷。
义合塔拉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805.50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8517.52公顷。
小街基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7710.27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14100.30公顷。
东风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176.79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5570.04公顷。
吉日嘎郎吐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4717.35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12150.26公顷。
东来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0453.37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6955.03公顷。
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到2020年,建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22.77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15.15平方米。
大榆树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97.32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95.17平方米。
黑龙坝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44.2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21.49平方米。
麦新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85.7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9.99平方米。
义合塔拉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61.76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320.38平方米。
小街基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11.6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5.49平方米。
东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06.22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77.24平方米。
吉日嘎郎吐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55.32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0.89平方米。
东来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02.69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71.16平方米。
四、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五、严格落实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要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经公告备案后实施。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