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方案
时间: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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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18〕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吴忠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函〔2018〕3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推进农村道路建设
1.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新改建农村公路400公里。其中:利通区36公里、红寺堡区106公里、青铜峡市58公里、盐池县68公里、同心县124公里、太阳山开发区8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2.摸清全市行政村通公路和自然村、未硬化的农村主干道路情况,建立台账,制定5年建设规划,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3.摸清全市行政村村组内巷道硬化情况,建立台账,依托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分批次推进。2018年完成16个自然村村内主巷道硬化任务(其中:青铜峡市4个、盐池县7个、同心县3个、红寺堡区2个)。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二)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
4.完成同心县15个贫困村和66个贫困自然村、利通区2个贫困自然村的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任务,确保年内两县区具备通水条件的贫困村和自然村全部通自来水;对部分不具备自来水入户的村庄,通过集中供水点或水窖取水加压等措施改善供水条件。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利通区、同心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5.抓好利通区高效节水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试点。年内全市完成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9万亩。其中:利通区3万亩、红寺堡区2.5万亩、青铜峡市1.7万亩、盐池县2.7万亩、同心县2万亩。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三)推进农村安全住房建设
6.年内完成农村危房危窑改造5753户。其中:利通区165户、红寺堡区1030户、青铜峡市69户、盐池县3008户、同心县1481户。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7.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请市人民政府研究。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8.年内完成5000户农村室内水冲式卫生厕所改建任务。其中:利通区2000户、红寺堡区100户、青铜峡市2100户、盐池县500户、同心县300户。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计生局,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9.对未建立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行政村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分年度建设。健全完善农村环卫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形成建管并行长效机制。年内完成3个乡镇中的4个行政村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其中:利通区1个乡镇中的1个行政村、青铜峡市1个乡镇中的2个行政村、同心县1个乡镇中的1个行政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五)推进农村4G网络、物流配送、动力电、金融服务网点建设
10.对农村4G网络覆盖情况进行摸底,制定推进方案并按计划推进。对接落实好宽带提速降费。
责任单位:市信建办、中国电信吴忠分公司、中国移动吴忠分公司、中国联通吴忠分公司、中国铁塔吴忠分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11.加大农村快递物流配送网点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通达率。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12.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2018年实现所有行政村全部通动力电。
责任单位:国网吴忠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13.推进金融空白乡镇服务网点建设。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吴忠支行、吴忠银监分局、农业银行吴忠支行、吴忠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吴忠邮政储蓄银行。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履行好属地政府责任。各项工作由责任单位(排在第一位的单位)负责,衔接做好规划、方案的制定。市委农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
(二)坚持规划先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指导,统筹考虑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规划,并严格按规划推进建设。利通区、青铜峡市要结合国有农场社会职能移交,把巴浪湖农场、连湖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总体规划中,与本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
(三)落实项目资金。市发改委、财政局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及时做好立项审批和资金拨付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也要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项目资金争取情况将作为年终效能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四)强化督查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全市《推进方案》要求,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切实抓好施工进度。市委农办会同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做好跟踪督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