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连市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六化”工程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六化”工程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大连市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六化”工程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大委发 [2009] 1号)精神,抓住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逐步实现公共设施均等化,推动全域城市化,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农村实施以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气化为重点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六化”工程),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六化”工程的重要意义
2006年以来,我市按照《大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纲要(2006—2010年)》确定的目标,坚持“全域谋划、城乡统筹”、“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不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村集体经济实力不强,缺乏自我投入能力,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较为普遍,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亟待改善。实施“六化”工程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对于改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兼顾城乡共同发展、实现全域城市化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站在城乡统筹、全域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六化”工程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来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严格标准、完善机制,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坚定不移地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努力提升我市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全域城市化进程。
(二)总体目标
从2009年至2020年,力争用12年时间使全市行政村基本实现“六化”工程标准。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各级政府要强化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地位,把“六化”工程建设切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组织领导、工作力量和资金安排上向“六化”工程倾斜。要充分发动农民群众,激发他们自主建设的潜能,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政府扶持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立、勤劳、艰苦奋斗的精神。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组织农民以投资、投工、投劳等方式,广泛参与“六化”工程建设和管理。
2.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要加强部门间综合协调,实现力量整合、资源整合、项目整合,形成合力,强力推进。要加强舆论宣传,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六化”工程建设。要健全村企共建、强(村)弱(村)结对、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建立“各级财政补一点、镇村筹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3.规划先行,循序渐进。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好村屯整治系统规划。市、区市县、乡镇、村要从实际出发,逐级制定规划,并做到相互衔接,不搞统一模式。实施“六化”工程的重点是不在城市和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村庄,城市和城镇规划区内的村庄要按照城市化的要求建设新社区;先导区已列入建设规划的村暂不进行“六化”工程。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每年启动一批、验收一批,使“六化”工程有序推进。
4.尊重民意,注重实效。坚持以人为本、利民为先,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实施“六化”工程的村,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要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不急于求成、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不搞形式主义,坚决防止以各种名义增加农民负担。要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使“六化”工程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三、“六化”工程的内容和标准
(一)硬化。村屯道路要统一规划,对主要街道进行柏油(水泥)硬化,厚度达标、宽度适当、路基结实、路面平整,支街小巷可进行柏油(水泥)、方砖等多种方式硬化并入户。主街道两侧配套建设排水设施,保证雨水排放流畅。
(二)绿化。按照因村制宜、适地适树、乔灌结合的原则,搞好村屯“四旁”绿化。进村主要道路和村内大街栽植乔灌花木和各类果树,达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提倡有条件的村建设围村林和村内公共绿地。
(三)净化。积极开展村屯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村域环境质量。主要街道配备垃圾容器,方便群众投放;旱厕改水厕;畜禽实行圈栏饲养;采取综合措施清理农村垃圾堆和臭水沟;配备村内保洁人员及时清运垃圾,村内环境干净整洁;农村居民全部用上清洁、卫生、便捷、安全的饮用水,有条件的村可以实现安全自来水。
(四)亮化。村屯主要街道全部安装依标准设计的路灯,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路灯使用的长期性、安全性和规范性,鼓励有条件的村安装太阳能节能路灯。
(五)美化。主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洁,无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在村内适当地方设置宣传栏、报刊栏,及时向村民宣传党的政策、道德规范和村民公约,宣传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及时清理村内不健康标语和小广告等;有条件的村要建设休闲场所,安装健身设施,积极组织活动,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六)气化。鼓励农村使用清洁能源,推进沼气工程建设,有条件的村可以建设生物质气化站或生物质颗粒燃烧节能环保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分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全市“六化”工程的实施。各区市县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配备力量,把实施“六化”工程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主管部门专门抓,切实做到目标、任务、资金和责任“四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六化”工程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积极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六化”工程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群众建设家园、爱护家园,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三)加大投入管理。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六化”工程的资金投入,并加强资金管理,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市农业部门要在安排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和农村新能源建设资金时,综合考虑“六化”工程,统筹兼顾。水利部门要把农村安全自来水工程、生态河工程与“六化”工程相结合。林业部门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要优先安排实施“六化”工程的村。交通部门要把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向实施“六化”工程的村倾斜。建设和环保部门要继续推进“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建设,搞好农村污水处理试点工作。各区市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扶持政策,集合各方力量,整体推进“六化”工程。工程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做到专款专用。要对项目建设内容、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乡镇、村都要制定长效管理制度,配好管护人员,完善村规民约,落实监督措施。要注重引入城市社区管理理念,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和培训,使其积极参与“六化”工程建设和长效管护工作,努力形成人改造环境、环境改变人的良性循环,共建文明、生态、和谐的农村新环境。
(五)强化考核验收。“六化”工程建设将列入对各区市县的年度目标考核。成立由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建委、规划局、交通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六化”工程建设专项考核组,对各区市县“六化”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作为评选市级新农村建设先进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