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锦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5〕21号)精神,各县(市)区完成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调整,现予以批准并公布。调整后的锦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锦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锦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5〕21号)精神,各县(市)区完成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调整,现予以批准并公布。调整后的锦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锦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锦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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