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阳市“十三五”推进新型
城镇化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辽阳市“十三五”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阳市“十三五”推进新型
城镇化规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部署,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辽委发〔2014〕1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32号)和《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辽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辽市政〔2017〕29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发展方向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新一轮振兴发展为契机,准确把握落实省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和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安排,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建设智慧、文明、美丽、幸福新辽阳为导向,继续巩固并提升在辽中南城市群和沈阳经济区中的地位,探索出一条符合实际、具有本地特色的城镇化推进路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以“四个辽阳”建设为导向,推进新型城镇化上质量、上水平。
以智慧理念为发展导向,不断提高城镇的智能化、现代化、科学化水平。
以辽阳历史文化为基础、现代优秀城市文明为主体,全面推进文明辽阳建设,彰显特色文化魅力。
以软硬环境建设为切入点,坚持规划建设管理并重,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城镇化质量。
从经济发展、服务管理、机制共享、社会氛围等方面入手,构建和谐新格局,增进人民福祉,提升全市人民的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人的城镇化为基本理念,按人口分布趋势优化城镇布局形态,按人民意愿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劳动力充分就业为城镇化前提,以服务于人的生产生活为宗旨推进城镇化建设。
(二)稳妥有序。遵循规律,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型城镇化。
(三)补短扬长。补强县、镇产业单一,基础设施落后、小城镇规模小、环境质量差等薄弱环节;发挥基础产业、生态环境、文化底蕴、地缘特征、资源禀赋等优势,促进市域城镇体系协调发展。
(四)产城融合。在“新四化”指导框架下,充分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重视就业与居住的空间联系,高效推进人口城镇化。
(五)生态文明。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始终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全面贯彻绿色循环、低碳环保的生态文明理念。
(六)传承文化。传承文化在辽阳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既注重现实,又尊重历史,在梳理辽阳历史文化脉络和充分保护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打造“东北第一城”品牌。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把辽阳建设成为哈大发展主轴的重要节点,辽中(南)城市群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和东北地区重要工业基地,东北新型时尚休闲城市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提升目标。
1.提高城镇化水平。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左右,在现有基础上提高4个百分点;户籍城镇化率达到48%左右,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有所缩小;城镇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
2.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促进沈辽鞍一体化发展,强化“沈大”发展走廊,并形成“一区两轴两翼”的网络式、开放型城镇发展格局。
3.推进辽阳城区与首山镇的同城化。继续推进首山新城开发,推进辽阳城区与首山镇的同城化,使城区和镇区各功能组团的常住人口达到100万人,具备大城市的规模和区域影响力。通过城市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的对接,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同城化,实现城市功能整合。
4.完善市域内基础设施。完善市域内现有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市域内各县(市)区、乡(镇)和村之间的交通联系;进一步完善市域内物流网络,实现直达村级物流;完善城乡供水、排水、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现智慧辽阳建设目标。
5.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基本建立具有法律保障的农民市民化机制,出台鼓励落户的制度政策,出台和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扩大居住证使用范围,缩小与户籍登记在使用范围和社会保障各领域的差别。建立规范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就业培训机制和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6.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对进入城镇的常住人口,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
辽阳市新型城镇化主要指标
(一)积极促进人口城镇化和常住人口市民化。进一步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落户城镇,并逐步实现城镇常住人口与城镇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权利。通过“人的城镇化”工作,建立健全市民化推进机制,促进城中村和棚户区人口充分市民化,引导特色小城镇发展和就近(地)城镇化,实施“8-13-7”工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8万人、改造棚户区城中村1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新增7.2万人),为落实国家层面“三个1亿人”任务和辽宁省“533”计划做出贡献。
(二)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优化市域城镇化整体布局形态,促进各级城镇全面发展,增强各城镇市域内外联系,形成以“一区两轴两翼”为主体的“开放型、网络式”格局。强化中心城区的带动作用,促进中心城区与首山镇的同城化,增强对沈辽鞍一体化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中心城区与小屯镇的同城化,增强中心城区与弓长岭区汤河新城的沟通与联系;推动中心城区周边乡镇城市化(市区化),在中心城区边缘形成新城或产业组团,构建组团式的空间发展格局。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00万人左右。构筑沈大主轴与本辽辽副轴,形成大走廊外侧城镇两翼齐飞的发展格局。发展首山镇与兴隆镇的产业园区建设,形成城市群中产业集聚带;把佟二堡镇作为镇级市试点,通过行政资源扩大产业优势,破除城镇发展制约因素,带动全市西北部地区及沈阳辽中区东南部的发展;以区划调整、土地变更和项目实施等路径促进其他重点乡镇的发展;适时推进撤乡改镇工作。发展远郊组团及中心城镇,增强其在市域交通组织中的枢纽或中转作用。
(三)夯实产业支撑与促进产城融合。继续推进芳烃产业、铝合金精深加工、装备制造业、钢铁精深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同时培育发展高端装备、新材料、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皮革设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特色产业园规划建设。依托辽阳悠久历史人文底蕴和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大力发展历史文化旅游、温泉养老休闲、皮草服装展会与工业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全面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完善物流综合运输、城市配送、农村物流网络,发展新型物流业态,着力培育本地物流企业,打造国家级辽阳现代综合物流园区。营造良好的创业就业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和创新,全面推进辽阳经济结构调整。注重产业与城镇化有机结合,促进产城融合,提升城镇化质量。
(四)构筑富有辽阳特色的文化体系与文化空间。以文明辽阳为引领,充分发挥辽阳建制历史久远、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物遗存丰富的优势,建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打造“东北第一城”品牌。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遗存,用历史文化元素激活城市发展要素,彰显古城特色和魅力,塑造城市文化之魂。加强古城文化战略研究,深入挖掘古城历史文化资源,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讲好“辽阳故事”,彰显辽阳文化魅力。延续古城历史文脉,营造城镇特色风貌,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风貌区。甄选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辽阳文化符号,重点推进城市文化广场体系、太子河历史文化景观带、环首山生态文化区与弓长岭温泉文化区等城市文化空间建设。发展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通过强化城市文化功能,发展文化事业,营造城市人文环境。
(五)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体系建设。启动城市外围快速干道工程,新建北环、西环,疏解过境交通,缓解交通压力。加快中心城区路网建设,完善道路骨架,提高路网密度,畅通道路微循环,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绿道”。到2020年,人均城市道路用地达到13.87平方米,城市道路设施完好率达到97%以上。积极推进立体交通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现城市交通网络化、农村交通公交化、城际交通快捷化。到2020年,全市公交线路总长度达到1000公里,基本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逐步形成远郊县(市)区骨干公交线网,并实现公交车次线路智能调度。建设站前人防公交枢纽工程与河东交通综合枢纽工程,解决站前地区交通换乘问题与河东出行问题。
健全市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城市、城际、乡村、村镇四级公路网络,完善“一环七射、五横五纵”公路路网格局。加快县、乡(镇)、村公路改造升级,改善农村运输服务设施。重点建设一批客运场站。强化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市进出口与普通公路的衔接。建成城市外环路等项目,重点打通城市中心区与其他区域、辽阳市与周边城市相连的快速通道。积极推动沈辽鞍城际轨道交通启动建设。
(六)提高城区综合承载能力和资源环境支撑能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到2020年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在中心城区消除棚户区。改造地下管线,建立管网综合信息系统,统一编制管网综合规划,适时启动综合管廊建设。灵活运用PPP等多种融资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基于城市的危险源分布情况,优化应急避难疏散空间,打造安全城区。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利防灾减灾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治理水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形成开发合理、配置优化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建设现代能源基础设施网络,促进能源绿色增效和转型升级,积极构建稳定、清洁、经济的现代智慧能源发展体系。
提升优化水质生态和空气质量,加强土壤污染管控,提高污水处理和环卫保障能力,使现有污染状况有所减轻,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向生态城市目标迈进。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按照《辽阳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年)要求,全面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力争完成国家级生态市创建任务,全市80%的乡(镇)、村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村标准。全面开展老矿区沉陷区、露天矿坑、矸石山、尾矿库等综合治理工作。
全面开展城市防洪安全防范工作,形成健全的防洪体系。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分近期和远期实施包括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避让的综合治理工程,搬迁居民纳入新型城镇化的转移人口规划,重点防范尾矿库和采空区灾害。
(七)完善公共服务,增强人民幸福感。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加强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有序扩围和规范标准,努力实现全覆盖。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全面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扶贫政策,到2020年,确保全市26492名国家现行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健全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全面普及高中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给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其他优惠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划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收入分配合理有序,健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长效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药品价格,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系统推进涵盖医疗、卫生、养老、药品、保险等在内的大健康产业制度、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服务信息化,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打造智慧辽阳。
(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宜居乡村建设。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障碍,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规划发展,建立健全城乡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城乡生态网络,逐步实现城乡户籍统一登记、城乡地权平等交易,促进城乡各种资源要素交换和自由流动。推进实用性“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实现“市域乡村全部有规划管理”的工作目标。逐步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发展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依据规划对乡镇干部开展培训。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城乡经济社会融合,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九)探索创新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区域协调机制,积极推进沈辽鞍一体化发展,倡导和促进成立“辽鞍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主动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以改革促发展,推进人口服务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切实解决房地产“去库存”问题,改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探索和建立“多规融合”的规划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起步实施阶段(2017年6月)。
1.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及工作任务成立或完善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实行部门联动,落实好各自工作。
2.各县(市)区政府、各成员单位要在2017年6月底前制定本部门、本地区新型城镇化工作实施方案及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时限、保障措施等。
(二)稳定推进阶段(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
1.完成市、县、乡(镇)的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探索和建立“多规融合”的规划机制,建立一套能够实现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目标的高度协调、统一、权威的空间规划制度体系。除汤河镇外,继续培育3至5个特色小镇,并申报国家特色小镇试点。
2.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强化人口信息、人口政策规划与人口服务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职能,建立完善以常住人口为基础的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出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低效地再开发政策,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中心城区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切实解决房地产“去库存”问题。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3.以“四个辽阳”项目建设为引领,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和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基本实现城乡统筹建设的目标。
4.开展中期评估,对2020年目标和任务进行优化。
(三)全面提升阶段(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
1.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左右,户籍城镇化率达到48%左右,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有所缩小;形成以“一区两轴两翼”为主体的“开放型、网络式”的城镇发展格局。
2.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城乡土地管理制度、城镇住房制度、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投融资机制与多规融合等制度均在市域范围内全面推广。
3.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和社会管理体系等方面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本方案确定的发展目标。
4.2020年下半年,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成员单位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全面总结统筹城乡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完善政策措施,并制定法规规章,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完善辽阳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推进全市城镇化工作的总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分解下达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对各县(市)区推进城镇化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通报和考核评比。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工作,在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
(二)科学规划与严格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制定并落实辽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并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的衔接。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规划和政策举措顺利实施。
(三)强化项目支撑。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与产业支撑四大方面建立新型城镇化项目库,不断滚动完善和实施项目建设,不断提高项目对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投资支撑能力。
(四)分类试点示范。举全市之力,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申报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国家创新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镇、海绵城市、城市矿产与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综合管廊、特色小镇等试点。抓好佟二堡镇国家新型城镇化建制镇试点,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开展市级层面的示范试点,支持基层的创新实践,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立足特色优势,注重制度创新,积极先行先试。
(五)实施监测评估。为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全面掌握城镇化的动态进程,制定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以促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六)推进小城镇发展。加大小城镇建设投入和用地保障力度,大力发展小城镇特色产业,创新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特色城镇、特色小镇,为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就地就近吸纳农村人口创造条件。
(七)建设新型城镇化信息平台。以建设智慧辽阳为主要目标,加强智慧城市与智慧城镇化发展进程。逐步构建城市统一的地理空间框架和时空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城市规划、国土利用、城市管网、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的数字化和精准化,在能源、交通、环境、通信、防灾、给排水和公共安全等方面有效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
附件:辽阳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件
辽阳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责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