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科学把握镇乡发展方向,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构建城乡一体化格局,全面促进镇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镇乡规划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要把编制规划作为基础性大事,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靠前指挥,全面履行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监管等重要职责。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制定实施方案,研究措施办法,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县(市)区要在9月底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理清思路,框定原则。规划是镇乡发展的前提基础,各级政府要以长远视角和超前理念,缜密制定总体规划,严格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规划先行的原则,正确处理眼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速度与质量的关系,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紧密联系具体实际,进一步明确城镇性质、功能划分、发展目标、用地规模、空间布局和近期重点建设,以高质量的规划编制成果,为镇乡的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发挥更大的规范调控作用。
三、严格程序,措施到位。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合理、程序严格的总体要求,编制规划的运作程序一般分为四步:一是由镇乡政府会同规划部门,组织做好调查论证,提出总体意见、原则框架和实施方案;二是通过招标选定具有较高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组成专家小组;三是组织实地勘察和调查论证,起草城镇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送审预案;四是经本级镇乡政府讨论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县(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后提交市规划局批准备案。两河沿岸新市镇、推进城镇化工作试点镇、规模较大企业所在乡镇、温泉旅游资源特色镇的总体规划,经县(市)政府审查通过后,须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终审。
四、依法管理,严格督查。要重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镇乡建设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县(市)规划部门的审批范围,重点项目须由县(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明确四种类型城镇,重点项目的立项,须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要严格发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要加强农业用地依法管理,从严审批镇乡企业用地和村民住宅用地,为长远发展预留较大的调整空间。县(市)区规划部门每年要普查一次规划执行情况,镇乡政府要经常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性质严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要建立城乡规划监测系统,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要切实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行能力和服务质量。
五、坚持标准,讲求质量。在抓好规划编制的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通过认真组织论证设计、严格遵守招投标程序、择优选定高资质建筑企业、把住建筑材料进场关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强化督查检查,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切实做到规划高起点、设计高水准、建设高质量,以更多的国优省优工程项目,扎实推进我市的城镇化进程。
各县(市)区要加快镇乡总体规划编制进度,第一批重点镇的总体规划要在年底前报市政府审批备案。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
为科学把握镇乡发展方向,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构建城乡一体化格局,全面促进镇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镇乡规划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要把编制规划作为基础性大事,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靠前指挥,全面履行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监管等重要职责。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制定实施方案,研究措施办法,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县(市)区要在9月底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理清思路,框定原则。规划是镇乡发展的前提基础,各级政府要以长远视角和超前理念,缜密制定总体规划,严格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规划先行的原则,正确处理眼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速度与质量的关系,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紧密联系具体实际,进一步明确城镇性质、功能划分、发展目标、用地规模、空间布局和近期重点建设,以高质量的规划编制成果,为镇乡的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发挥更大的规范调控作用。
三、严格程序,措施到位。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合理、程序严格的总体要求,编制规划的运作程序一般分为四步:一是由镇乡政府会同规划部门,组织做好调查论证,提出总体意见、原则框架和实施方案;二是通过招标选定具有较高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组成专家小组;三是组织实地勘察和调查论证,起草城镇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送审预案;四是经本级镇乡政府讨论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县(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后提交市规划局批准备案。两河沿岸新市镇、推进城镇化工作试点镇、规模较大企业所在乡镇、温泉旅游资源特色镇的总体规划,经县(市)政府审查通过后,须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终审。
四、依法管理,严格督查。要重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镇乡建设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县(市)规划部门的审批范围,重点项目须由县(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明确四种类型城镇,重点项目的立项,须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要严格发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要加强农业用地依法管理,从严审批镇乡企业用地和村民住宅用地,为长远发展预留较大的调整空间。县(市)区规划部门每年要普查一次规划执行情况,镇乡政府要经常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性质严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要建立城乡规划监测系统,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要切实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行能力和服务质量。
五、坚持标准,讲求质量。在抓好规划编制的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通过认真组织论证设计、严格遵守招投标程序、择优选定高资质建筑企业、把住建筑材料进场关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强化督查检查,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切实做到规划高起点、设计高水准、建设高质量,以更多的国优省优工程项目,扎实推进我市的城镇化进程。
各县(市)区要加快镇乡总体规划编制进度,第一批重点镇的总体规划要在年底前报市政府审批备案。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