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
我市城区现有老旧住宅小区84个,涉及住宅1624栋,建筑面积约950万平方米。有56个老旧小区(约489万平方米)由于房屋共用部位和配套设施无法落实维修责任主体或维修责任主体无法履行维修责任而成为弃管小区。普遍存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居民生活不便等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利用五年时间,对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实施整治改造工程。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提升和推进我市住宅小区总体水平,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治理小区环境“脏、乱、差”,完善小区功能为重点,进行全面综合治理改造,逐步改善小区环境质量,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适宜人居的良好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2011年起至2015年止,全面完成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任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根据房屋建设年限、小区环境等条件,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评估分类,分步实施。2011年将首批改造13个(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已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急需维修改造的小区。
三、整治改造内容
针对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整治改造内容如下:
(一)小区面貌改观工程
1、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建设;
2、清理楼道乱堆杂物及各类小广告;
3、整治“脏、乱、差”,取消垃圾道,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
(二)房屋修缮工程
维修屋面防水,对房屋外墙及楼道墙面进行维修和粉饰,对破损的屋檐、台阶、楼梯扶手、散水坡和雨搭进行修缮。
(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1、住宅与商网混用的下水管线重新分设;
2、清淘、维修下水管线和化粪池,按照需要和有关要求进行增设;
3、更新老化严重的供电线路,供暖、供水和供气管线;
4、修复和安装楼道灯、庭院路灯;
5、修复小区内的破损道路、硬覆盖和围栏、大门等。
(四)居住环境改善工程
1、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
2、治理小区环境污染和扰民现象;
3、有条件的小区,可合理增设休闲座椅,安装健身器材,建设小区游园;
4、整治改造小区周边街、巷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拟定计划阶段(1月至2月)。各区政府按照市政府统一下达的总体计划,落实改造工程的具体点位,统一上报市房产局,市房产局审核后,申请市政府计划立项。
(二)规划设计、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和征求意见阶段(3月至4月中旬)。各区政府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计划,对改造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牵头,区物业办公室协助,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区物业办公室牵头就小区改造方案向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征求意见。
(三)确定方案、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1月)。市房产局负责工程设计、施工和大宗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各区政府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社区、业主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四)竣工验收、总结评比阶段(11月至12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实行二级验收制度。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市房产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验;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评选“市民满意改造工程”,通报表扬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五、资金筹集和管理
(一)资金筹集。整治改造费用坚持“政府投入、社会资助、受益业主合理出资”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二)单位工程造价。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按建筑面积折算,单位造价控制在每平方米20元(含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管理费用)。具体标准将按小区改造内容调整。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由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负责对小区改造预算进行审核把关,最大限度节省开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由市审计、财政部门负责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使用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专款专用。
六、责任分工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此次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市房产局,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各区政府负责老旧小区的调查摸底,提报本区的整治改造计划,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居民讨论整治改造方案,协调各类矛盾纠纷,组织改造工程竣工的初验,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等。
(二)市财政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和决算,筹集市本级资本金,并列入年度预算等工作。
(三)市规划局负责做好新增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拆除违章建筑工作。
(五)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对小区周边的街、巷、路灯、道路等环境设施进行整治改造,对小区垃圾清运点进行建设和完善。
(六)市环保局负责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及扰民现象进行整治。
(七)市审计局负责对整治改造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审计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改造是惠及民生的好事,也是今年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协力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整治改造工作要体现公平,阳光操作,相关部门要做好评估规划,分清轻重缓急,充分利用有限资金,确保改造任务的完成。
(三)施工单位在维修改造过程中,要做到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均留有影像资料,绘制图纸,并标清各项数据,要有监理人员签字验收。涉及到居民的改造项目,要有居民签字认可,共用部位应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签字认可。所有资料均应在工程竣工后统一交市房产局存档备案。
(四)严把质量关。改造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市房产局留取工程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交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向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的,保证金予以扣留。
(五)整治改造工作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要借鉴成功经验,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针对不同的小区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能够市场化运作的,要聘请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对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住宅小区要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并将小区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实施统一管理。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和街道办、社区居委会要深入小区,深入住户,做好居民工作,积极争取居民的参与、支持和理解,引导广大居民树立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和爱护城市意识,突出业主的主人翁责任感。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导向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工作成果,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加改造和管理,共建美好家园。
附: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 军 副市长
副组长 牛殿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李洪存 市房产局局长
陈士英 市财政局局长
郭天玺 市审计局局长
邰庆录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王秀云 市环保局局长
祝国勋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宋海风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刘大中 市规划局局长
赵天阳 市房产局副局长
杨树睿 北票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薄锡钊 凌源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于振洲 朝阳县政府副县长
张致才 建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峻峰 喀左县政府副县长
姜兴学 双塔区政府副区长
刘立东 龙城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李洪存兼任办公室主任。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
我市城区现有老旧住宅小区84个,涉及住宅1624栋,建筑面积约950万平方米。有56个老旧小区(约489万平方米)由于房屋共用部位和配套设施无法落实维修责任主体或维修责任主体无法履行维修责任而成为弃管小区。普遍存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居民生活不便等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利用五年时间,对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实施整治改造工程。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提升和推进我市住宅小区总体水平,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治理小区环境“脏、乱、差”,完善小区功能为重点,进行全面综合治理改造,逐步改善小区环境质量,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适宜人居的良好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2011年起至2015年止,全面完成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任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根据房屋建设年限、小区环境等条件,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评估分类,分步实施。2011年将首批改造13个(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已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急需维修改造的小区。
三、整治改造内容
针对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整治改造内容如下:
(一)小区面貌改观工程
1、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建设;
2、清理楼道乱堆杂物及各类小广告;
3、整治“脏、乱、差”,取消垃圾道,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
(二)房屋修缮工程
维修屋面防水,对房屋外墙及楼道墙面进行维修和粉饰,对破损的屋檐、台阶、楼梯扶手、散水坡和雨搭进行修缮。
(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1、住宅与商网混用的下水管线重新分设;
2、清淘、维修下水管线和化粪池,按照需要和有关要求进行增设;
3、更新老化严重的供电线路,供暖、供水和供气管线;
4、修复和安装楼道灯、庭院路灯;
5、修复小区内的破损道路、硬覆盖和围栏、大门等。
(四)居住环境改善工程
1、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
2、治理小区环境污染和扰民现象;
3、有条件的小区,可合理增设休闲座椅,安装健身器材,建设小区游园;
4、整治改造小区周边街、巷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拟定计划阶段(1月至2月)。各区政府按照市政府统一下达的总体计划,落实改造工程的具体点位,统一上报市房产局,市房产局审核后,申请市政府计划立项。
(二)规划设计、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和征求意见阶段(3月至4月中旬)。各区政府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计划,对改造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牵头,区物业办公室协助,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区物业办公室牵头就小区改造方案向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征求意见。
(三)确定方案、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1月)。市房产局负责工程设计、施工和大宗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各区政府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社区、业主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四)竣工验收、总结评比阶段(11月至12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实行二级验收制度。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市房产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验;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评选“市民满意改造工程”,通报表扬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五、资金筹集和管理
(一)资金筹集。整治改造费用坚持“政府投入、社会资助、受益业主合理出资”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二)单位工程造价。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按建筑面积折算,单位造价控制在每平方米20元(含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管理费用)。具体标准将按小区改造内容调整。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由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负责对小区改造预算进行审核把关,最大限度节省开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由市审计、财政部门负责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使用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专款专用。
六、责任分工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此次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市房产局,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各区政府负责老旧小区的调查摸底,提报本区的整治改造计划,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居民讨论整治改造方案,协调各类矛盾纠纷,组织改造工程竣工的初验,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等。
(二)市财政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和决算,筹集市本级资本金,并列入年度预算等工作。
(三)市规划局负责做好新增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拆除违章建筑工作。
(五)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对小区周边的街、巷、路灯、道路等环境设施进行整治改造,对小区垃圾清运点进行建设和完善。
(六)市环保局负责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及扰民现象进行整治。
(七)市审计局负责对整治改造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审计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改造是惠及民生的好事,也是今年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协力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整治改造工作要体现公平,阳光操作,相关部门要做好评估规划,分清轻重缓急,充分利用有限资金,确保改造任务的完成。
(三)施工单位在维修改造过程中,要做到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均留有影像资料,绘制图纸,并标清各项数据,要有监理人员签字验收。涉及到居民的改造项目,要有居民签字认可,共用部位应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签字认可。所有资料均应在工程竣工后统一交市房产局存档备案。
(四)严把质量关。改造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市房产局留取工程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交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向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的,保证金予以扣留。
(五)整治改造工作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要借鉴成功经验,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针对不同的小区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能够市场化运作的,要聘请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对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住宅小区要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并将小区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实施统一管理。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和街道办、社区居委会要深入小区,深入住户,做好居民工作,积极争取居民的参与、支持和理解,引导广大居民树立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和爱护城市意识,突出业主的主人翁责任感。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导向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工作成果,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加改造和管理,共建美好家园。
附: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 军 副市长
副组长 牛殿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李洪存 市房产局局长
陈士英 市财政局局长
郭天玺 市审计局局长
邰庆录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王秀云 市环保局局长
祝国勋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宋海风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刘大中 市规划局局长
赵天阳 市房产局副局长
杨树睿 北票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薄锡钊 凌源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于振洲 朝阳县政府副县长
张致才 建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峻峰 喀左县政府副县长
姜兴学 双塔区政府副区长
刘立东 龙城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李洪存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