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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8-12-25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葫芦岛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葫芦岛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研究和解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有关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力威 市 长

  副组长:马文志 副市长

  成 员:齐明达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董大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信访局局长

  韩彦明 市农委主任

  刘殿良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国权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印庆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佟 民 市教育局局长

  许国秋 市民政局局长

  王 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长顺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熊玉辉 市水利局局长

  王兴华 市林业局局长

  罗智岩 市妇联主席

  王书天 市地税局局长

  马 辉 市国税局局长

  王淑俐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袁 伶 市政府法制办专职副主任

  李建忠 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行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韩彦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赵敏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担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相关程序报批。

  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随即撤销。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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