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葫芦岛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葫芦岛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研究和解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有关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力威 市 长
副组长:马文志 副市长
成 员:齐明达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董大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信访局局长
韩彦明 市农委主任
刘殿良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国权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印庆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佟 民 市教育局局长
许国秋 市民政局局长
王 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长顺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熊玉辉 市水利局局长
王兴华 市林业局局长
罗智岩 市妇联主席
王书天 市地税局局长
马 辉 市国税局局长
王淑俐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袁 伶 市政府法制办专职副主任
李建忠 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行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韩彦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赵敏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担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相关程序报批。
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随即撤销。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