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新城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新城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葫芦岛市新城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新城区提升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是落实市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及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工作任务的具体举措。为有序、有力、有效提升新城区品位,实现“三城同盛”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人代会议精神,以提升城市品质为宗旨,以龙湾中央商务区和龙湾海滨整治为核心,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实施新城区提升工程,为实现三城同盛目标奠定基础。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紧紧围绕龙湾中央商务区项目建设、龙湾海滨整治、新城区提升改造3个方面工作,提升新城区品位。
(一)龙湾中央商务区项目建设工程。主要围绕龙湾中央商务区续建、新建和储备项目,重点推进19个项目:
1.续建项目。一是英泰山海听涛项目一期,年底竣工。二是亿发铂金水岸项目,今年3栋高层主体封顶。三是恒大御景湾二期,主体封顶。四是隆东广场住宅项目,外装饰和园林景观完成。五是月亮河栈道项目,2017年5月中旬完成栈道铺装。(以上项目,由龙港区政府牵头实施)
2.新开工项目。一是首创星级酒店项目,争取上半年开工。二是万豪5星级酒店和商业综合体项目,计划2017年4月份开工。三是隆泰弈文化产业园项目,计划2017年7月份开工。四是新奥温泉城项目,计划2017年7月份开工。(以上项目,由龙港区政府牵头实施)五是规划综合馆项目,年内开工(由市投资集团牵头实施)。
3.储备项目。一是陆岛码头和游客集散中心项目,作为PPP项目进行推介。二是露营公园项目,与部队协调土地置换后进场。三是商务区实验中学建设项目,计划在商务区建设实验中学;在三环路和四环路中间建设高中。四是温泉小镇项目,建设度假酒店、主题商业街、低密度住宅。五是海洋地理公园项目,建设海洋游览中心。六是民族品牌博览园项目,建设品牌展览、会展中心。七是创投大厦项目。八是文化旅游、医疗养老产业项目。九是发起成立基金项目,成立去库存旅游发展基金。(以上项目,由龙港区牵头实施)
(二)龙湾海滨整治工程。以彻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达到AAAA景区标准为目标,全面整治优化基础设施,打造安全有序、环境优美、服务优质、设施精良、经营诚信的高品质旅游景区。重点实施11项工程:
1.违章建筑拆除整治工程。拆除现有21处违章建筑,合理设置临时用房,打造通透视觉空间;2017年3月6日开始实施,4月1日前完成。(由龙港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共同实施)
2.游客服务中心的改造建设工程。将海滨管理处一楼改造为游客中心和医务室,符合AAAA级景区标准;2017年5月1日前完成。(由龙港区牵头实施)
3.旅游厕所建设工程。收回对外承包商经营的4个厕所,通过维修装饰,建成符合标准的旅游公厕;2017年5月1日前完成。(由龙港区牵头实施)
4.垃圾转运站迁移工程。封闭龙湾景区内垃圾转运站,启用龙湾中央商务区西侧垃圾转运站;2017年5月1日前完成。(由龙港区牵头实施)
5.提升景区全景图、导游图和标识标牌工程。按照国家AAAA级景区标准,设置导游全景图、标识牌等;2017年5月1日前完成。(由龙港区牵头实施)
6.废弃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严格业主置换游乐设施审批手续,对破损安全围栏、废弃游乐设施进行清理;2017年5月1日前完成。(由龙港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共同实施)
7.海域安全隔离浮漂、海域瞭望塔设置工程。加长游泳安全区域隔离浮漂,新建瞭望塔3处,实施安全区域封闭隔离管理,为游客戏水提供安全保障;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由龙港区牵头实施)
8.龙湾海滨排污管线改造工程。对龙湾海滨排污管线系统整修,做到雨污分流。(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实施,龙港区配合)
9.停车场秩序、收费整顿工程。优化整合龙湾海滨停车场所,统筹规范停车区位,统一实施收费管理;2017年6月1日前完成。(由龙港区牵头,市交通局、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
10.景区道路、停车场护栏维护、景区建筑物粉饰等修整工程。对景区路边石、方砖破损部位维修更换,对景区建筑物实施粉饰;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由龙港区牵头实施)
11.实施景区绿化、亮化工程。营造白天消暑看绿化,晚上乘凉看亮化,全天美化上档次的精品旅游景区。重点完善两个花坛,改造一个葫芦园;维护景区探海高杆灯、LED灯,打造龙湾海滨七彩不夜滩;增设电子显示屏,增加现代文化气息;2017年5月1日前完成。(由龙港区牵头实施)
(三)新城区提升改造工程。重点实施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完善两方面、11项工程。
1.改造提升工程。重点实施5项工程:
一是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300套改造任务;2017年9月30日前完工。(由龙港区牵头实施)
二是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划对龙湾新区3、4、5号小区进行改造,建筑面积61.1万平方米;2017年10月31日竣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三是实施暖房子工程,计划对龙湾新区3号小区进行改造,改造面积18万平方米;2017年7月10日完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四是茨山河上游综合治理(一期)工程;2017年7月30日竣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五是海翔公园建设工程。公园北起沈山铁路线,东至部队铁路专用线,西至五厂下穿铁路线的道路,南至龙锦街,占地面积21.89公顷;2017年10月30日竣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2.基础设施完善工程。重点完善6项工程:
一是龙湾海滨雨污分流工程,计划对海辰路流域街路进行专用雨水管线改造;2017年7月30日竣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二是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龙湾大街北延排水泵站2座;2017年7月1日竣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三是截污管网改造工程,计划实施龙湾大街产权处段及茨山河段截污管网改造工程;2017年7月1日竣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四是海辰路立交桥完善工程,重新设计建设海辰路立交桥2条环形匝道及非机动车道;2017年10月1日建成使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五是龙前街南延道路建设工程,计划打通龙前街(海月路至海辰路段);2017年7月1日建成通车。(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
六是东双线龙港区段动迁工程,完成东双线龙港区段房屋征收和拆迁,确保工程建设;2017年7月1日完成。(由龙港区牵头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新城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推进办公室。市直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主任由柴文海兼任,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实施的项目;龙港区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在龙港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王连民兼任,负责龙港区牵头实施的项目。各工作推进办公室要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本着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挖掘文化特色的原则,强力推进各项工程。
(二)加强项目建设进程。科学制定项目计划,倒排工期,定期调度,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要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特别是海滨整治工程,要高起点实施,建成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
(三)加强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提升工程顺利实施。要做好项目资金预算,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厉惩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新城区提升工程成为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四)搞好协调配合。牵头地区和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及时启动各项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主动配合,提高效率,为新城区提升工作开辟绿色通道。
(五)强化舆论宣传引导。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形成人人关心新城提升、支持新城提升、参与新城提升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督查检查。要把新城提升工程作为督查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分时进行督查检查,强化建设进度、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新城提升圆满完成。
附件:葫芦岛市新城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新城区提升工作的顺利实施,高标准完成规划修编、龙湾海滨整治,加速项目建设进程,为实现三城同盛目标奠定基础,市政府决定成立葫芦岛市新城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力威 市长
常务副组长:于学利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
副 组 长:郑守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连民 龙港区区长
柴文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成 员:周战杰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马文志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任守民 市环保局局长
石宝利 市交通局局长
许国秋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刘 昕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
刘 戈 市旅游委主任
邓爱平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魏 峰 市港口与口岸局局长
许春柏 市城管支队支队长
王 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凯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 玮 龙港区常务副区长
吴建成 龙湾中央商务区专职副主任
葫芦岛市新城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推进办公室。市直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主任由柴文海兼任;龙港区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在龙港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王连民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