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政发〔2016〕6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按照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函》(京政农函〔2016〕10号)文件要求,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重要河流岸带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现确定怀柔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具体如下: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怀柔水库一、二级保护区。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为怀柔水库主坝分水线、长副坝、怀沙公路、京通铁路、怀黄三十五千伏高压线、山脊线一圈以内,面积21平方公里。怀柔水库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之外至水库的向水坡范围以内,面积33平方公里。
(二)京密引水渠怀柔段。京密引水渠一级水源保护区从密云疃里村入怀柔,由顺义李史山村流出怀柔,怀柔境内长22.3公里,渠道上口线两侧各水平外延100米以内地区。
(三)第八水厂水源。北京市市级地下饮用水第八水厂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组至十六组井间四周水平外延2公里范围内,面积是17.9平方公里。
二、风景名胜区
慕田峪长城风景名胜区,面积103.89平方公里。西起大榛峪村西界,东至大水峪水库以东青龙山,南起长园、马道峪、苇店村居民点北侧山脊线,北至黑坨山北大地村界。
范围涉及慕田峪办事处及渤海镇、雁栖镇、怀北镇共20个行政村,包括渤海镇大榛峪、庄户、龙泉庄、田仙峪、辛营、营北沟、苇店、马道峪8个村;雁栖镇大地、西栅子、八道河、交界河、莲花池、石片、官地、长园、神堂峪9个村;怀北镇河防口、大水峪、椴树岭3个村。其中涉及村庄居民点的9个,包括渤海镇慕田峪、庄户、田仙峪、营北沟、辛营5个村;雁栖镇神堂峪、官地、石片、莲花池4个村。
三、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一)喇叭沟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面积共114.31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为65.01平方公里,是保护对象的集中分布地段,因111国道的隔离分为东西两部分,面积大小各为25.37平方公里和39.64平方公里。缓冲区面积49.3平方公里。
范围是喇叭沟门自然保护区的西北、北部和东部界线与喇叭沟门满族乡的乡界相吻合,南部沿自然沟系分别以下河北村、中榆树店村、东岔村、苗营村和西府营村为标志点相连的山地及沟谷为界,海拔高程自1705米下延至550米。
(二)怀沙河、怀九河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1.112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0.834平方公里,缓冲区0.278平方公里。
核心区:怀沙河,怀柔水库北库入水口处—渤海镇辛营村,全长15公里,平均河宽31.6米,占地面积0.474平方公里。怀九河,怀柔水库南库天文台以西—九渡河镇局里村,全长20公里,平均河宽24米,占地面积0.36平方公里。
缓冲区:怀沙河,渤海镇辛营村—南冶村,全长5公里,河宽31.6米,占地面积0.158平方公里。怀九河,九渡河镇局里村—九渡河村,全长5公里,河宽24米,占地面积0.12平方公里。
四、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按照《怀柔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怀柔新城集中城市建设区的规划建设用地40平方公里。
五、重点流域周边范围
(一)二类水体河流管理范围线两侧各水平外延50米以内地区。主要河流包括怀沙河39.64公里、怀九河54.3公里、白河51.7公里、汤河49.8公里、琉璃河45.05公里、渣汰河11.01公里、天河47.09公里。
(二)三类水体河流管理范围线两侧各水平外延30米以内地区。主要河流包括雁栖河42.91公里、沙河30.54公里、潮白河13.2公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