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重庆市跳蹬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
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渝府发〔2018〕45号
重庆市跳蹬水库工程(以下简称跳蹬水库工程)是列入国家《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重庆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大(2)型水利工程,即将开展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禁止在跳蹬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跳蹬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由开州区、万州区政府牵头,开州区、万州区水务、国土房管、农业、林业部门及有关乡镇政府、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设计单位具体实施。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技术指导工作。
二、实物调查范围。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印送重庆市跳蹬水库工程方案设计报告技术讨论会议纪要的函》(水总规〔2018〕157号),跳蹬水库工程坝址位于长江支流普里河中游的南门镇卷桥村马鞍石处,正常蓄水位推荐方案为240.0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实物调查范围包括水库淹没区、枢纽工程区和输水工程区。
水库淹没区:按水库正常蓄水位240.00米加安全超高确定,即人口和房屋迁移线按坝前段水位241.00米接建库后20年一遇设计洪水回水外包线确定,耕(园)地征收线按坝前段水位240.50米接建库后5年一遇设计洪水回水外包线确定,其他土地(林地、草地等)征收线按正常蓄水位240.00米确定,专项设施迁移线按相关行业标准确定。涉及开州区南门镇卷桥村,五通乡田冲村、五通村、寨家村,岳溪镇人和村、沙河村、石坪村、先英村、竹元村、培家村的相应区域;万州区弹子镇关家村、人和村、三坝村、龙峡村的相应区域。
枢纽工程区和输水工程区:从坝脚线向上游约150米,从坝脚线向下游约200米,大坝端向左右岸外延约100米,涉及开州区南门镇卷桥村、岳溪镇石坪村,以及输水工程的相应区域。
实物调查具体范围以工程设计划定的红线范围和土地勘界成果为准。
三、实物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人口、房屋及地上构(附)着物、城(集)镇、工矿企业、专项设施(含水利、电力、交通、广播、通讯、文物等)。
四、实物调查范围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实物调查须全面、准确,调查结果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所涉乡镇政府认定,并由所涉区政府签署意见。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建设征地实物调查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禁止农村土地流转,禁止抢栽、抢种花卉苗木,禁止抢搭、抢建构筑物和改变房屋用途。违反本通告的新增建设项目、花卉苗木和迁入人口等,一律不享受征地补偿和搬迁安置政策。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9日